现有住房一套,价值40万,大家都没其他地方可搬,5万现金,有一个小孩,小孩跟母亲。男方外遇离婚,请问房产应如何分配
请问:我嫁到他家已经6年了 户口也迁了过来 现在要面临离婚但是房屋快占了 房子是婚前财产我离婚后没有房子能不能得到房屋的个人安置费?
面临拆迁,男方要与女方离婚。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拆迁的时候,女方和她的儿子可不可以分到房屋? (我是替别人问的,联系方式是她本人的。)
律师:你好,我是2009年9月结婚,11年4月生一子,在自己带养两个月后,由于压力大,由我父母带养八个月,期间由他出每月出1300元抚养费,现有他父母带养。至今四个月,从去年十月份我回家,他找不同的借口与我分居中至今,无外遇证据,同时也以孩子小为借口不同意离婚。 他有房屋两套,一套为使用权房(在歌乐山上,购
父母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书上写:农村房子归女儿所有。这样拆迁的时候,怎么分配呢?还有父亲的份么?土地使用证上面的名字还是父亲。
婚前老公买的房子,但现在还有十万债务,现想向我家借取十万,打个欠条,之后房产证办理他的名字,他说再去公证处公证下,房权有我的一半,这样可以吗?有用吗?再者那十万元的借条,以后若是还不上,可以拿这个借条作为字据做为证据起诉吗?我需要分担的吗?
我的父母亲是以传统式结婚并没有注册...而且那男人(我父亲)从来没有尽过该尽的责任,也殴打我母亲... 于是我们便离开他,过后我们也有跟他要求给孩子(我,妹妹与弟弟)赡养费,但他却不肯给...目前我本身还在念大学,妹妹是from6生,而弟弟才15岁.. 现在我们已离开他十年,那么我母亲与他的联名房屋该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