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她2000年为政府环卫扫地,一扫就9年多了,一直到了2006年才说可以签定合同,也只是那时才开始帮她买社保。 1.想问一下劳动法28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这对2000年-2006年的生效吗?那时政府没给合同她们签是不是已经是违法行为呢? 2.今天早上她接到电话说叫她明天不用上班了,说因为她到了退休年龄了。劳动法第26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是不是政府又违法呢? 3.她是6月到了退休年龄,结果6月就断了她社保而没告诉她本人,是不是政府很不负责任呢?到了8月31日才说我帮你退了这个月的保,那是不是简直就是放屁之说呢? 4.最重要的是,怎样可以补回2000-2006年的社保,没工资单,没合同,但有存折。那是不是可以追回那几年的社保呢?其实我们要求不高,只要政府愿意出证明说她2000-2006年有为单位工作,那些社保费我们愿意一次性自己补交,难道不可以吗? 5.这样的事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5个月,当时公司给我签订了一份临时用工合同。我工作5个月都没给我买社保。而且临时用工合同里面有很多霸王条款。比如说: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享受社保福利待遇;临时用工合同,这一年都是试用期;试用期间不享受社会福利。请问如上述情况,我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找公司赔偿吗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我是物流公司门禁的员工,执行的是两班倒工作制度,即白班夜班休息一天,白班11个小时,夜班13个小时,每月给我们5天的假期,中午没有任何休息时间,20分钟以内的吃饭时间后就要上岗,单位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只有夜班费没晚10元。单位的做法合法嘛?
公民在工地上发生了意外出现了伤亡事故(家里有2个孩子还有2个老人)怎么处理呢? 轻伤怎么处理? 重伤怎么处理? 残疾又怎么办? 或者是死亡呢? 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申诉人于2007年9月被学校聘为小学英语教师,申诉人询问是否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事宜时,学校以各种理由拒绝签定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只与申诉人口头约定月工资为750元,并无假期工资。 在申诉人的再三要求下,2008年暑假发了假期工资500元。2008年三月起工资涨为800。2009年10月 ,学校召集所有代课老师开会,
我是2000年6月到一个私立学校上班的,10年多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昨天通知说被辞退了,请问请问我这种情况,我的劳动补偿有哪些,怎么算,谢谢
就是我们公司一直以来没买社保~现在我们一群人上交了调解申请书~`书面说明:要求立即终止合同~政府部门已经受理~ 我们现在马上开始不上班~会有什么问题吗``调解部门已经受理``如果我不上班,公司要把我打抗工怎么办?
我有一位朋友在一家公司做了一年有余,由于当初进公司的时候身份证掉了,用的别人的身份证,每个月扣社保将近400员.他就主动向公司说明问题,可是公司以这个原因将他辞退.我想问的是,他可以申请赔偿金吗?他交的社保和公积金如何转到自己名下?
我有一位朋友在一家公司做了一年有余,由于当初进公司的时候身份证掉了,用的别人的身份证,每个月扣社保将近400员.他就主动向公司说明问题,可是公司以这个原因将他辞退.我想问的是,他可以申请赔偿金吗?他交的社保和公积金如何转到自己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