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我购买了一套住房。2000年我结婚了。 2008年我将住房卖得20万,加上夫妻共同积攒的7万购买了另一处住房。 现在我们经常为琐事争吵,决定离婚。 请问我是否能拿回我卖房子的20万 谢谢
男女双方准备离婚 房子是男方单位的,没有房产证,买的时候是女方出的钱,但没有有力的证据说明是女方出的钱。这样离婚后女方能得到房子吗
帮朋友问的,用甲男乙女代替。甲男和乙女结婚时因为没房就在外租房,03年元月,因为甲男成绩突出,公司奖励他5万元,乙女没什么存款,两人以8万元付了首款,购了一套房,后甲男的父母资助了14万,又向甲男的叔叔借了10万,一次性付了32万,买了房。可是,搬进房子一年,双方由于感情问题,婚姻出现问题,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我是2008年8月29拿的结婚证,我老公在婚前花了55000买了一套房,婚后两人把尾数13000付齐了,在2009年1月拿到了房产证,但是他背着我在产权证上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我想问的是我有没有权利拿到我应得的那一部分,我可以告他财产转移吗,如果他把房子卖了,我该如何维权呢,请尽快予以回复,谢谢
我月收入2000老公月收入2000奖金1000孩子5生日房子60平方米他以前曾经对我家庭暴力,问离婚后如果孩子给我房子的分割和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如果离婚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房子所有权归女方,女方支付抚养费。那么在拿到离婚证之后,男方以“孩子没有居住所、父亲没有足够的能力买房”为由,追要房子的一半财产权。请问男方能要到吗?(男方的情况是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年龄40-50之间)
离婚房子的分割,如果一方争房子,给另一方钱。那么这个房价,是按买房当时的市场价加还贷款钱,还是按现在的市场房价加还贷款钱?
我有一朋友由于受不了老公长期的家庭暴力和赌博等不良嗜好想要离婚,因为房子是婚前的拆迁房自己贴补了钱买的,是我朋友出的钱,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婚后一直是她还的贷款,因为她老公一直没有工作的,直到去年经她介绍才去亲戚那里工作,但是上班后还是吊儿郎当,酗酒等恶习变本加厉,所以离婚的话,法院会怎么判如何分
我是2006年8月份离的婚,他说我是过错方但没证据,房子孩子都归他所有,家里没什么存款我只拿走我买断的4万块钱(我是华北油田买断人员)我等于是净身出户,后来却一直生活在一起到现在2011年,5个年头,现在房子能卖到30万了。我还有权分割吗?
我和女方各居一地,回去时经过朋友那在介绍下认识了女方,其后我返回居住地,女方主动联系并要求在她当地买房,完全迫于我父母的压力我同意了,由于我是外地户口无法贷款,无奈火速登记结婚,由我父母出首付,以女方名义贷款买了房,房产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其后双方马上分开各居一地,都很冷淡,由始至终双方没有任何同居
当初是登记后办得房产证!没经过我家同意他们私自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他的名字(房子是我父母出钱买的),现在要离婚了,如果我在庭上拿出证据证明房子是我家出钱买的,可以不让他平分或不分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