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0年3月27日15:00至16:00,在广东省从化市龙潭镇106国道聚赛龙工程塑料公司门口(龙潭收费站前约1000米,往广州方向)处,一辆黑色奥迪小轿车将一辆面包车撞翻后,造成小面包车是车损人伤,结果丧尽天良的黑色奥迪小轿车竟然不顾人员的死活状况,逃之夭夭。交警告诉受害者说抓不到肇事者。所以请问一下,这样受害者该
撞了人,被撞的人骑的摩托,双方都有责任。撞人的车跑出两公里远,遇到警察后(不是来追他的)调头回现场,未抢救伤员,也未报警,导致一死一伤,这样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律师: 您好,我在道路上行使,低速(小于5公里/小时)当时行车拥堵,有行人说我压到他的脚了,马上停车。该地方为交通要道,无行人通行标志,旁边有地下通道。 马上载人到交巡警平台报案,不过交巡警说受伤必须到支队处理,伤员叫找个近的医院照片不用去报警,到附近医院照片,无损伤。协商后买外伤药给少量营养费后离开
甲乙二人共同盗窃车辆,由甲单独驾车逃逸,逃逸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在这次事故处理中,应由甲承担完全责任或者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事故责任?
事情的经过是:一辆轿车撞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这辆机动三轮车又撞到了我的电动三轮车,请问调解与赔偿是怎么过程?需要我做哪些工作?还有就是我电动三轮车的毂辘撞坏了一个,在赔偿的时候除了给我维修金外,我可不可以还能要求其他赔偿?毕竟我是靠三轮车挣钱养家的,解决完了要很长时间啊!谢谢
本小区2107房已经入住,2207是空置房,近段时间下暴雨,2207阳台不知为何堵塞,引起了室内涨水,造成楼下2107家的两个卧室都渗水,把吊顶及木地板都泡发了,这个责任应由谁承担?(空置将近一年,上次下雨物业去看过,没有异常。)
晚十点多开车与一辆电动三轮刮碰,当时蒙了,反正不管什么原因当时没有及时停车和报警,但开过两个路口,下车一看确实车门上有道痕迹,马上又开了回去,回去看到有很多围观的人和巡警,主动上前承认错误,当时交警还没来,巡警认定疑似逃逸,现在没下责任认定书,是否算逃逸?碰了一个大爷和一个妇女,当时伤者主要是妇女住
朋友被车撞伤,双小腿粉碎性骨折。肇事车逃逸,朋友记下车号交通部门已经找到肇事车,但驾驶人不是车主,已经潜逃。肇事车被交警队扣留,车主拒不说出肇事司机姓名。朋友现在在医院就医治疗,现在已经两个月,这期间车主在担负医药费用,但始终不露面,交警队称办理此案人员在京就医,案子一直再拖,找不到任何解决此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