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问题我很是苦恼,求一解,谢谢! 我原来是农业户口, 前几年我读大学把户口从农村迁出(现在已毕业了,且工作都很稳定),我迁出时没有丢田。现在那里被征用,我的户口不在那里了,可我还有田在,我是否还享有集体分配权?
我和弟弟于91年前迁入老家(现)长沙市青竹湖镇开福区霞疑所植基村永红组落户,二十年来履行并承担了国家、集体规定的各项税收上缴义务。因当时无钱做房,组里也没有责任田分给我们,无奈只好外出打工维持生活。2009年度该村组土地被国家征收,同村的其他人都享受了两安分配,村组说我们是局外人。请问我们是否与同村人一样
我公婆有一套在老家的房产,多年前赠与小姑子,我丈夫也同意签字并作了公证,但是没有和我说,背着我办理了手续,公婆一直有我们在照顾,丈夫多年前下岗,收入很低,相对我的收入要高点(我在电力工作),前年我和丈夫给我们的儿子(23岁)买了一套房,按揭了20多万,现在我们没有经济能力照顾老人,老人就说儿子媳妇不孝顺
我哥哥2009年6月份大学毕业,户口未迁回老家(老家在农村),他的户口还在大学,今年我们村把握哥哥的那份土地收回,请问村里面这样做对吗?
土地租期未到,发包方是否有权利卖出土地,收益分配问题,求指点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重庆老家一朋友,前几年租了村里的500亩林地,那林地本来是属于集体的,租期是十年。现在租期未到,有地产商要过去开发地产,村里就要将这山卖给地产商。问题就是:1、村里是否有权利“卖”,这个合同现在还有效额,涉不涉及违约,怎么处理;2、现在如果把林地卖了,到时候的收益分配比例
爸爸妈妈协议离婚,子女不知情,而且分配不合理,子女是否可提起上诉?
律师,你好!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家庭,一家四口,有我一个妹妹,爸爸是教师,妈妈无业,家庭财产有一栋商品房(至今按揭未还清),一个摊位(农贸市场里面)。如题,我爸爸妈妈在今年7月7号离婚了,我妹妹才1岁多点,我有17岁了,我们不知情,我是在7月14号才知道事实,但是他们协议上是这样写的,房子、摊位归我妈妈所有
我老公家有一个小妹,小的时候是被我老公的大哥给抱回来的,他大哥是老师,当时已经有了一个儿子,所以不能再领养,他大哥就把小妹放到我公公婆婆家,那是才几个月大,小妹所有的费用包括吃穿用上学到后面工作,都是我公公婆婆在照料,现在小妹要嫁人了,这个聘金礼他大哥说他的拿三分之二,公公婆婆拿三分之一,我公公婆婆
我家四囗人,老婆和女儿是农业户口,我和小孩由县城转回原籍并与老婆住址一致,征收前转回时由组民每户鉴字.村.镇.派出所签字盖章,本人有承包田,99年在县城买房后,头几年在种田后自谋生路,到现在一直未享受非农待遇,由于县城离原籍很近,家里亊照样出工出钱本次征收是按人头款拨到我组,我和孩子二人在其內,不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