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一温泉洗浴中心的会员。每次刷卡消费。本人最后一次持卡小费是2011年6月25日。7月13日发现会员卡丢失不见了(如何丢失的,什么时候丢失的我不知道。)我立刻打电话给洗浴中心跟对方说明我的卡丢失找不到了,问其如何办理补卡手续。并且告知对方我的名字和注册时候的手机号码。对方证实我的身份之后说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交10元工本费随时可以来补办会员卡。我问对方是否需要我马上过去补办,对方说不用什么时候来消费什么时候办就行。 2011年8月6日我去办理补卡手续是被告知我的卡已经消费没了。我只好拨打110报警。现在派出所留存了盗刷卡人的每次刷卡时的监控录像,消费记录,消费清单。 这里需要特别注明的的是:最后一次的消费清单上有两个会员卡的消费记录。洗浴中心的解释是:“这个盗刷卡的人在最后一次刷卡的时候我的卡内现金不足,盗刷卡人用了另外一张白金卡来补足消费。”因此可以查到此人注册会员卡时候的手机号和名字。 我认为是诈骗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但是派出所说我的案子属于自诉案件,让我区法院起诉。警察说只有信用卡,和银行卡被盗用签名取款才算诈骗。没有明文规定我这种会员卡也是属于诈骗。我问警察时候有明文规定我这种卡被冒用签名消费就不算诈骗的条款,警察说也没有。最后只是告诉我这是以法律漏洞。 我请求派出所协助调查此人的详细信息,被派出所拒绝。但是没有刷卡人的详细信息法院又无法给我立案。请求各位律师给予帮助。 此次本人被侵害的财物数额为9858元。 刷卡人每次刷卡消费后签署我的名字这不属于诈骗吗?我应该怎么办?
我在09年4月28日委托我朋友联系了一个地方,存放了68.56吨煤炭,这个地方是我朋友的关系。当时讲好只是暂存,因为是朋友关系,也没有讲租赁费用等,只是说好了到时表示表示就行,可我在5月29日去拉时,整整少了18吨多,我让朋友去问不承认,说没见,于是我就报警了,也给我按报案做了记录了,总计19500元。可后来刑警队说这
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各位专业律师 请问这
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各位专业律师 请问这
我弟弟跟女友谈朋友,俩人一 起炒股,钱是女友的股票户名都是女友的,在打理过程中 他把股票上的钱划了出来,并转到自己名下,女友现告他盗窃,成立吗
今年3月网上有个人跟我合作搞网游工作室,当时我们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说了一下就开始了,对方声称没有资金但有技术,所以要我出资金,对方以所谓的技术跟我一起做网游工作室,但做了不到半个月对方就将我的一台电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一台至今未归还,而且对方还数次将原本购买游戏账号的资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全部
我有个朋友拿了公司的东西,法律估价两万四,他拿的东西他上班每天都可以接触到,但不属于他保管,本来公安以认定是职务侵占,可现在检查院说认为是盗窃,另外他是自首的,认罪态度好,赃款以退回,请问量刑会怎样?谢了
和朋友办事撞了车,让朋友帮忙找人修理,因朋友赌博借了高利贷,就拿我的车做了抵押,至今 快3 个月了,打打电话不接找不到人也找不到车,这算是诈骗?还是诈骗?够得上判刑吗?车 能够要回吗? 拜托了好着急啊,既然无权抵押他人财产,那该咋办?现在是找不到人 啊?
王某将自己的房屋借给同学甲某10余天后回来几天后发现房屋内橱柜抽屉(未锁)里放的一枚金戒指(价值人民币2万)不见了(甲某不知抽屉里有此物品)。王某问甲某否认,甲称在此期间另一个同学乙某来与其一起居住三次但未发现任何异常迹象。王某认定为是同学甲、乙所为即到公安机关报案财物被盗。
我一个朋友最近热情高涨的告诉我说,国家准备大力发展XX城市,需要吸引大量的投资,吸引人才过去,所以政府进行暗箱操作,向老百姓吸纳投资,也就是除了本地人以外,外地人如果在工商银行存入7万块,政府拿走45%的税,另外55%就放在银行里,如果能在8个月到一年之间,发展更多的人投资进去,那么在八个月到一年的时间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