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大至情况: 我们在2003年时承包了村里的一荒山用于种植桔子,总共面积大约为3亩的样子,合同期限是20年,当时约定5年后山上要有能结果的桔树,如果无能结果的桔树,政府有权收回该山。现在已经过了七年,且山上的桔子树都已结果。我们已经履行合约,但现在政府要将该山收回用于房地产开发。 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相关人员要求我们今年11月份收完今年的桔子后,必须将此山让出来。政府给出的补偿条件是5000元/亩,用于补偿我们这七年对该山的投入。如果到时还不能达成协议将采取法律强制手段执行。说该地非国家规定的家田用地,可能采取强制执行。 想咨询的内容: 1、该地是否正的可以被合法强制执行将我们的桔子树铲除。 2、我想我们是斗不过政府,谈赔偿该以什么合理的价格(我们现在想的是先赔偿我们前5年的投入总和大概在15万元左右,再赔偿合同所剩13年我们可能的收入。这两年我们每年总桔子产出大概为5万元左右,所以我们希望总额赔偿在90万加上通涨因素),不知这样计算是否合理。希望专家能给出一些合理有利的方案。 3、如果到时真的被强制执行,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非常感谢,能够给于在下的帮助!
我们于2009年11月在安阳县水冶镇昌泰新天地购买住房一套,合同约定2009年12月31日交房,但直到现在,水电气不通,院子还是建筑垃圾,没有竣工验收登记,现在让我们收房,交超过合同面积的房款和房屋维修基金,但拒绝给业主逾期交房违约金,我们该咋办,起诉费用有多少,官司好打吗?
我想咨询一下房地产开发商给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规范合法的,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帮忙指出!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楼名称:****区工程 二、商品楼地址:***** 三、定购商品楼: #楼 单元 室 四、商品楼使用性质与建筑面积: 楼 平方米 五、商品楼价格:单价每平方米 元、合计
政府说房地产开发商证件不全,预购金已交,收据丢失,该怎么办?
政府部门公告说:该公司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不具备商品房预售及收取购房款的法定条件。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我是农场退休职工,退休后以较职工高的承包费包的农场土地种植的果树,现在县里搞开发无尝收回土地,我们投资种植的果树也被收回而且什么也不赔偿。我们要求什么都不赔的话树是我们自已种的我们砍回来烧柴,结果也不行说如果要把树砍了就把医保给停了。不知退休职工的医保还是原单位给负担的吗?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
我是农场退休职工,退休后以较职工高的承包费包的农场土地种植的果树,现在县里搞开发无尝收回土地,我们投资种植的果树也被收回而且什么也不赔偿。我们要求什么都不赔的话树是我们自已种的我们砍回来烧柴,结果也不行说如果要把树砍了就把医保给停了。不知退休职工的医保还是原单位给负担的吗?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
律师您好,我有一件事想像你咨询一下,我现有承包的苗圃地,合同到2016年到期,现在政府要征用这块地,
律师您好,我有一件事想像你咨询一下,我现有承包的苗圃地,合同到2016年到期,现在政府要征用这块地,我想知道怎么个补偿标准,我通过网上查询到时按每平方米30元补偿。省林业厅是要扣掉30%吗?那苗圃地上树苗怎么办,是由征用方负责,还是我们负责呢。 3月1日就要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