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方花园小区的租户,半个月前,在小区的车棚里有8部电动车电池被偷,半个月后就在住宅楼下面的免费停车处又有7部电动车电池被偷(停车处离门岗15米左右)。被偷这两天晚上都下雨,物业说雨天摄像头自动关闭,其实平时也没有。我们找物业理论,物业说我们物业费中没有自行车看管这条。而且查一下我们房东物业费未交。根本不管,只是这几天晚上巡逻比以前勤了让我们晚上将电动车停在门岗旁边,把出门路都堵了一半。我们是否应该找物业负责人。
我在一小区内租住,每月租金内已含有物业费,均足额交纳。并于今年10月配合物业进行的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登记并办理了出入证。08年12月18日周四晚上将近18点,我照常将电动车停在门栋口,次日晨起8点20分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即刻到物业办公室报案,发现其保安管理方面有如下漏洞: 1、我要求查看18日晚至19日早晨的监控录
1、小区有专用的收费存车处,但我不知道(我07年7月份入住,平时上班很少在家),就把车放在了不收费的普通车棚内,我住的楼门没有监控(其他地方都有); 2、因大多数业主都没交08-09年的物业费,故我也没交; 3、丢车的当天我向小区保安报了案; 4、物业公司说物业费中的“保安”费只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且只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车棚内存放,白天被盗,物业是否有赔偿责任?昨天下午3点被盗,小区监控能发现,但是电动车出门口时的人不是很清楚,已报案。
新开的酒店,停车区未启用,大多员工临时停放在酒店入口处,无人看管,监控就当天看不到。估计13点到16点被偷,酒店是否承担责任?
我家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2010年7月购买的电动车,10月24日15:00停在自家楼下门口处,25日9:00出门发现丢失,经与物业联系查询监控无任何线索。请问此种情况物业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如何赔偿?
我住百步亭花园华庭,按时交了物业管理费,7月的一天,停放在小区内的电动车,突然发现不见了,我们电动车进出小区都要发和交牌子,找物业交涉,他们说没有责任。请问,物业有无责任?谢谢!
2010年四月我的自行车在小区车库丢失,物业没有人出面协调处理,同年七月一辆电动车又在车库丢失,2011年四月又丢失一辆,三次我都报案派出所都有记录,这期间物业始终没有出面协调。请问物业有没有责任
我在小区居住以来一直未拖欠过物业费,前两天我的电动车在小区内丢失,我找到物业要求赔偿,小区物业以所收物业费价格较低为由拒绝赔偿,因此我就拒交物业费,但小区物业却以不交物业费停了我家的用电。并且还是如果还不交物业费等到冬天还会拒绝给我们供暖。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我应该怎么办?物业公司对于我丢失的电动车
我的电动车放在楼道内,楼道门来回都是关着的,而且是中午别人家没有人,等一个小时候下楼看见楼门开着,电动车不见.小区由于正门修路所以物业把侧门打开,但一直无人看管侧门,任由外人随便出入.因此经常有丢东西的现象,而且我的车一年多都没丢就是侧门才开20多天就丢了.我想物业有责任,但它却说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请问和物业
电动车停小区指定地下停车库,物业费交了,但是车辆保管费晚了两天没交,结果昨晚就被偷了,物业是否有责任?已经跟保安和物业说了,他们说要等他们把录象调出来看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