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家老宅在村委会没有给我家之前给了我村的一位农民,而且村委会还给乡里面上报存了档案,后来因这户村民全家迁至城市做了非农出口人员,儿我家正好急需要一块宅基地,因此村委会就和那户人商议把地方先给我家,并承诺那家人以后他需要在给他安置,我家一直就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因为我妈住在那里经常生病就找村委会要求更换一块宅基地,村委会人不给换。我爸爸没办法就用自家一个人的可耕地和我村上一家人换了一块宅基地,我家四口人之剩三口人的,现在那家人说块退休了委托别人去我家给我们说那块地是他的,还威胁说如果不把地给他我们家敢在那里盖房就找人去扒掉,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我们家有几成胜算、谢谢
北京郊区的农民,以前是农民户口,但后来进城成为工人,户口成为居民户,且搬到城镇居住,不以农业为生,97年时,因父亲(本村农民)去世,继承得到属于自己的宅基地的房子。 问题是,我记得国家法规规定,如果迁出户口,不以农业为生了,宅基地要收回,是这么回事吗?那他的农村的家岂不是没了?再次,他的儿子或配偶
农村宅基地能否建设带地下室的3层楼,村委会是否有权利出让给外地户口不在当地的人
我们村委会把宅基地出让给非本村村民,并且建设了带地下室的楼房3层,这种现象是否合法,谢谢
请问新的土地法是否允许城镇户口的居民可以买卖农村宅基地?如果可以购买,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购买手续?
我妻子84年出生,出生时家人将户口安在当地一家农场(是非农)户口,2001年农场倒闭户口转回村里既是农村户口(户主是其母亲)。03年我妻从学校毕业即时农村村民,但当时村委员会说我妻是女性要外嫁既不给土地、也不给村合作社(成立于99年左右)的股份。这种情况至今我妻未享有农民的权利,可否了有相关法律帮我妻取的相应
我父亲是国企职工,现已退休,在外工作期间,在农村老家获批宅基地一处,面积167平方米,现持有村委盖章的宅基地使用权收费收据,收据日期为1991年元月13日,同时获批的还有我二叔的宅基地168平方米,两地相邻,宅基地使用权证只办在二叔名下,为两地相加335平方米,现在村里旧村改造,请问我父亲能够享受何权利?
我姐嫁人了。户口还在原来村里没迁。但村书记说按惯例我姐就不能享有该户权力了。那我们该怎么办。真的就没有该户口权力了吗?有什么法律可以来保障我们这一权利?
68岁农村户口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0级伤残,是否具有后期康复费和误工费这么一说?
事故时间及过程;2010年12月23日,被告男55岁,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原告男69岁,驾驶二轮摩托车(其二轮摩托车载有一女孩八九岁),两车在会车时被告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车头作侧与原告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左前保险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两轮摩托车驾驶员与乘车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节书(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