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卖方说由于是首套房,无法马上迁出户口,要等他们购买新房后才能迁出。这样的情况下, 怎样才能维护卖方的权益?
我想要买二手房,合同中约定在过户之前卖方迁出户口,但是现在说要推迟到收到银行尾款才签户口,现在我草拟了一份合同条款:内容就是卖方收到尾款后三日内将户口迁出,否则,按照每日100元交付给买方违约金,直至卖方将户口迁出为止。要是双方都签字了的话该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甲方于09年通过中介从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但乙方也不是原始房主。是从丙方手里购买。现在甲方因为丙方未把户口迁移出现在的商品房而不能上户口。请问这事情因该怎么办?
你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 我(乙方)购买了一套上海闵行区的二手房,按照我跟房主(甲方)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付款协议约定(2010年8月15日签的居间合同作为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附件三) (1)除首付后的剩余房款以贷款方式支付给甲方; (2)乙方拿到产证后三天内办理放款手续,甲方收到所有房款后,于2010年11月1日之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我是卖方,户口已经迁走,但是买方不肯还押金。合同上明确写着“等乙方(买方)产证出来,办好进出户,煤气过户,水电煤数字结清,户口迁出,余款一万付给甲方(卖方)”现在所有事情已经办理好了,乙方只肯还2000元。 注:户口是等了2年半才迁走的,但是合同上没有明确写明户口迟迁需承担责任。也不是故意不迁,只是户口
甲方于09年9月通过中介从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但乙方也不是原始房主。是从丙方手里购买。现在甲方因为丙方未把户口迁移出现在的商品房而不能上户口.多次要求将户口迁走,至今未迁走,合同中注明指10年9月30号之前,双方如出现违约,付对方50元/天违约金,甲方压乙方1万元未付,现在乙方要求甲方付钱1万,甲方有权不付吗?
张律师: 你好,我叫尚宏升。 现有关于庄 房产纠纷想咨询您。 我于2011年,1月经中原地产(凤山路店)介绍 购买河东区彩丽园的一套两居室,1月23日 三方签订购房协议交付定金及中介费时没有涉及户口迁出一事,1月25日左右我给中原地产打电话问房主的户口在买房后能否迁出。中原地产的答复是已经向房主问过房产产权过户后
2009年买的二手房,因为买的时候也没想到户口问题,所以买卖合同上也未注明户口迁移问题,现在孩子就要出生了,孩子也要办户口,在这两年期间曾多次催过卖主,但迟迟为迁,现在卖主尽然耍赖,我查了查我国法律法规也未对这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眼看孩子就要出生了,越来越着急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请求在线律师给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