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邻里不和,隔壁建房子在有足够空间的条件下故意建在我家屋前,现已准备动工建设,不顾村上集体所有的一口水井和去水井一条2米宽的路,想把其强行占为自己私有房产,致使我家房屋躲在他人屋后,使我家晒谷子的水泥平不能晒谷子,因为用钱收买了当地村委,城建局,上门理论都是敷衍推脱了事!本人想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1、国家53年颁发的土地房产证现在还生不生效? 2、按四至划分,实际面积与土地证上填写的面积相差很大(实际面积大于填写面积),以哪个为依据?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
我家有一自留菜地,由于现在三面都是他人住房,故居委会同意审批我家在此自留地上建房。现在的剩余的这一面土地由2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目前仍然是菜地,而另一部分则是甲方一幢2层瓦房。问题是甲方这幢2层瓦房的瓦有2匹在我家菜地的正上方,我家找甲方签建房手续时,甲方要求我家在甲方瓦滴水的间隔外再留出50公分的间隔。甲
我家有一自留菜地,由于现在三面都是他人住房,故居委 会同意审批我家在此自留地上建房。现在的剩余的这一面土地 由2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目前仍然是菜地,而另一部分则是甲 方一幢2层瓦房。问题是甲方这幢2层瓦房的瓦有2匹在我家菜 地的正上方,我家找甲方签建房手续时,甲方要求我家在甲方 瓦滴水的间隔外再
土地买卖近两年,土地为84年甲乙两人共同承包,94年其中甲卖给另一合伙人乙。但合同上写的是规乙所管而非所有。2009年乙将土地卖给丙。现因拆迁,甲上诉说乙私自卖其土地。 自94年至2009年乙每年都将土地所产东西销售,甲方从未干涉,也有同村村民给乙方作证该土地乃乙方所有。请问甲方能否胜诉。
我家有一自留菜地,由于现在三面都是他人住房,故居委会同意审批我家在此自留地上建房。现在的剩余的这一面土地由2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目前仍然是菜地,而另一部分则是甲方一幢2层瓦房。问题是甲方这幢2层瓦房的瓦有2匹在我家菜地的正上方,我家找甲方签建房手续时,甲方要求我家在甲方瓦滴水的间隔外再留出50公分的间隔。甲
我家有一自留菜地,由于现在三面都是他人住房,故居委会同意审批我家在此自留地上建房。现在的剩余的这一面土地由2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目前仍然是菜地,而另一部分则是甲方一幢2层瓦房。问题是甲方这幢2层瓦房的瓦有2匹在我家菜地的正上方,我家找甲方签建房手续时,甲方要求我家在甲方瓦滴水的间隔外再留出50公分的间隔。甲
本人与甲某一起合伙租了一块地种果树,租地合同上由甲某一人签名。由于合伙经营不来,便由本人一人承包这块地,与甲协商签写协义:从租地起一切投资使用费用与将来使用费用由本人承单以后果树一切与甲无关了。租地时合同上的地契用户名没转过来。依然是甲名。过了一年。有人高价收这块地时甲不经我同意将地转让给它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