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接的房,当时房屋已经多处渗水,和开发商协调未果。现在是楼上的入户花园的管道仍然漏水到我家。我家的入户花园的管道向楼下渗水,楼下的地板坏了,要求我赔偿。两家都是管道四周渗水。开发商说不是房屋质量问题,是我们两家装修出了问题,请专家指点,这种情况是不是房屋质量问题?赔偿该找谁?
我于2006年购得私房一处,与邻居冯某共用一化粪池,现我了解,冯于2000年左右购得我现房旁边一处简易民宅,并将建推倒重建成6层,每层建为4个出租房屋,包括七楼顶共有26个小套间出租。在当时建房时,我先任房主曾不允许其开窗户和有关别的事项,特别是下水道问题听说当时不允许从我们相邻巷道过,在做下水道时,后经协商,
我于去年年底购入一房,入住前并不知道马桶下水有轻微漏水现象(但是漏水的支管不在我的房子里,在楼下卫生间的墙壁里),后来据1楼住户反映,水漏到了1楼,并坚持认为是我马桶的下水道支管微漏引起的。但事实上,1楼所反映漏水现象并不经常发生,经常是隔好几个月漏一次,据悉,每次漏水2楼住户会回来做清扫(平时2楼住户
我家住4层厨房下水道堵塞,房屋还在保修期内,物业联系施工方维修,施工方要在下面一层(网点房)弯管处切割处理,三层业主要求施工方写出不留后患保证,并要求物业签字,物业说他们没有责任,拒绝签字,3层业主则不让维修,请问:3层业主要求是否合理?物业是否应该签字?
下水管道是楼上住户的,但其支管漏水部分在楼下住户的卫生间里,无外力作用,但由于是2手房,使用年限已有10年左右,这部分的管道维修应该由谁承担费用
因为房屋拆迁,赔偿2间门面,1-2层。楼上3-6层为住宅小区。 3-6层楼上小区的洗漱间、厕所、厨房等下水管道都通过1-2层门面房,占用门面房室内很大面积,还经常受到排水管道噪音的影响。而门面房所用的下水管道和楼上3-6层的并不相通,是2个排水系统。房屋合同上也没有相应的说明。请问各位老师这个如何维权,怎么和开发商
我家六楼,新房,装修中,忘关水龙头6小时,水进入下水道,(以前没使用过下水道),(可能五楼的半截下水道漏水),水从五楼漏出来,湿了他们的地板,他们要求六楼负全责,请问责任该怎么划分?物业管理方有责任吗?谢谢
我家住房后面政府说要挖下水道,现在挖到了我家后面的时候有一个其他原因让工程进行不下去了,在我家前面的住房已经挖通的沟里开始有污水陆续留在我家后面,请问我该咋办,因为是新手,没有积分,有积分的话,会追加,不甚感激
我家房子09年12月底交房,这几天,我楼下称洗手间的下水主管道漏水已达几个月,现场观察发现漏水点应该是在他家洗手间下水主管道的棚顶以上,也可能出现在我家主管道的包管范围,我家去年中旬装修以来一直未使用水,当时防水实验没有任何问题,同时水阀保持关闭状态,我家下水管包管位置未发现任何水渍,我个人怀疑是下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