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自留菜地,由于现在三面都是他人住房,故居委会同意审批我家在此自留地上建房。现在的剩余的这一面土地由2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目前仍然是菜地,而另一部分则是甲方一幢2层瓦房。问题是甲方这幢2层瓦房的瓦有2匹在我家菜地的正上方,我家找甲方签建房手续时,甲方要求我家在甲方瓦滴水的间隔外再留出50公分的间隔。甲方还说今后他家自家翻建房屋时要擦着我家的墙建盖。 我家这块菜地是解放时期就一直种到现在。后来甲方就把他家的菜地用于建房(那是30年前的事了),而甲方当时建盖时就有2匹瓦已经建在我家的菜地正上方,当时大家都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所以就一直到现在。 请问,“甲方要求我家在甲方瓦滴水的间隔外再留出50公分的间隔”这种要求,我家要怎么做 才能在我家的自留菜地上建房?(居委会要求我家与甲方写出一份协议才同意办理甲方手续)
我家旁边有块地,是我家的,已出让很多年,到现在为止买方答应的条件无一实现,现已动用黑社会威协。我想禁止他建房应到什么部门,需要些什么资料《我已打听到,到规划部门去,但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让他们审批下来,禁止建房》
爷爷和奶奶将他们的土地分给他的三个亲身儿子,现在奶奶五年前去世了,之后三年父亲也去世了.之前爷爷和奶奶都由三家抚养.父亲去世后由于经济和各方面的问题就没抚养爷爷,今年爷爷提出要将他和奶奶的土地收回分给他得两个儿子.当时我妈的心理压力大就答应了他的要求还签了协议..前久爷爷刚去世,没立遗嘱。现在大伯和三叔
爷爷和奶奶将他们的土地分给他的三个亲身儿子,现在奶奶五年前去世了,之后三年父亲也去世了.之前爷爷和奶奶都由三家抚养.父亲去世后由于经济和各方面的问题就没抚养爷爷,今年爷爷提出要将他和奶奶的土地收回分给他得两个儿子.当时我妈的心理压力大就答应了他的要求还签了协议..前久爷爷刚去世,没立遗嘱。现在大伯和三叔
在十几年前我们的父母为了帮助他们的亲戚,把他们从农村接到镇上来。并用自己的土地和别人交换拿来给他们修建房屋住。但现在我们这在搞开发,他们要把房屋给别人修建民房,请问现在我们可以要回我们当初免费送给他们的土地吗
我村有一部分土地,被村上的几人合伙买了,合同大家都签字了,合同中没有写明钱如何分配钱,现在,就分配问题有纠纷,而且他们都准备动工了,请问他们这样未付款动工合法吗,法律有没有明文的规定如何分配?
1、国家53年颁发的土地房产证现在还生不生效? 2、按四至划分,实际面积与土地证上填写的面积相差很大(实际面积大于填写面积),以哪个为依据?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