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商部门委托质检所检验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委托检验报告能作为处罚依据吗?
由于大气治污工作的开展,经常出现质监部门配合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煤炭进行抽样检验的情况,而检验如果走监督抽查的话,质监部门没有对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的职责权限,但是如果走委托检验的话,检验报告只对来样负责,无法对整批次煤炭是否合格进行判定,是不是就是说工商部门也不能依据检验报告进行处罚呢? 感谢相关法律专家给予解析!
前段时间所处的工商所向商户要求提供进货发票和电脑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而厂家都说没有且不予提供。这样的话只有接受罚款了。我们销售的是联想电脑和惠普打印机,复印机之类的产品,产品都有合格证和3C认证书,而这些工商不认可这个,必须要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才行。我想咨询一下他们这样做法合理不合理?我们同行中
学校以前长期购进该厂面粉,近期质检部门检查质检报告未过期,面粉合格证过期,质检部门检查如何处罚校方
4月中旬,工商来我店检查,当时只记录了我店个别产品的质量报告(日期是旧年的8月)与店面的产品日期(即生产批次今年4月)不一致,就要求我们签字确认,到4月下旬就被工商通知罚款3500,要求我们交罚单,到5月初,又通知罚改罚单为5000,如果不交,交刑事处理,这样合理吗,
尊敬的法律工作者: 您好!我是一个个体户,最近碰到一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我是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前几天(2013年2月)工商检查说我销售的电动车不在当地(福建省福州市)允许销售的电动车品牌目录内,暂扣了我的电动车,还要罚款三万元。后来我申诉了,可还是要罚款一万元。我销售的电动车是正规厂家生厂的,也有产品
农药经营涉嫌不合格产品但没有对生产造成损失,该由哪个部门监管处罚?按照哪个条款来衡量处罚额度?
我是一个农药经营者,质监局抽样检测有部分不合格,还有的是标签上的生产许可证号不合,请问这样的情况该由哪个部门管理处罚?处罚额度按照哪个条款来衡量?
我是一个农药经营者,质监局抽样检测有部分不合格,还有的是标签上的生产许可证号不合,请问这样的情况该由哪个部门管理处罚?处罚额度按照哪个条款来衡量?
采购别人生产的产品,然后我们再销售的,有厂家的项目备案授权、合格证、说明书、检验报告,但经相关部门抽检检验为不合格产品,且说是涉嫌假冒原厂产品,我是通过他们单位的业务员采购的,公安局要求我们协助调查,已经把卖货的人抓起来了,大概2个星期后,就在前几天把产品进行了查封,而且让我们在查封物品清单的所有人
买4000元的化肥用到田里沒有效果经工商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我该
买4000元的化肥用到田里沒有效果经工商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