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09-15日进入该公司,当时谈的工资数额为2500元/月,但签定合同时所签定的为5天/8小时制的,底薪按当时的920元/月签定,另外在合同的其它项上备注了3点:4个周末的加班费为338元,奖金为1242元,总数相加才为2500元。后来在春节回家的时候,因我请假回家了,财务人员将我的奖金全部扣除,我找到行政部经理,他后来跟财务沟通后,将我的工资条上的底薪定为2500元/月,按天计算,如果我星期六请假了,则扣除当月比例天数的工资。如2011年7月份,当月天数为31天,我只上了2个星期六,则工资应发数额为2500-(2500/31)*2=2338,再扣除其它的款项。 现在我有一个疑问,从2011年3月份起,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己上调为1100元/月,并没有通知到公司里的任何一个员工重新签定合同,也没有给我上调工资,现在我己怀孕数月,请问星期六加班到底该如何算?而且所有的周六加班并没有我本人的签名确认,是否有效?
上12小时班的工人,法定假加班计处8小时按300%计算,余下4小时是按150%?还是按200%计算?
本人今年2月22日入职,3月18日离职,公司规定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加班可以补休,我离职时已累计加班25.5小时,公司没能安排我补休,同时说加班没有加班费,入职时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要到下月才能发放,请问我能追讨加班费嘛?我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公司是私人的,上班时间5天半,星期六加班按多少倍?平时星期一到
2008年4月加入公司,08年12月开始交纳保险,全年无休,09年没有休息,10年开始,个别月份休息周日,周六仍不休息,公司没有打卡的考勤表,没有公司的工资条,请问如何处理
节假日加班时的加班工资的计算问题,说是按300%发放的,但是什么的300%?所谓的三倍工资中的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我是做技工的,和单位签合同是按综合计算工时制,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800每个月,每天工作12小时,没有休息日,平均工资2000元,我想知道如何计算加班费,如果按每个月800计算加班费,那太不合理了,还有其它的计算方法吗.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在公休或法定节假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对此,国家或四川省有何具体规定,若有,请告知其相关规定的文件名称及文号。
你好,我是江苏溧阳某企业的以为员工,因为职业关系说话太多导致声带小结,医院证明不让说话,所以我请假一星期在家休息调理。单位在工资结算的时候只算三天病假,其余算事假,而且全月工资打了六折算,这样的算法合理吗?
星期六上班不给加班费,做了2年多了,我能要回加班费吗,但是工资条上公司把其他一部分的钱写在加班费上
星期六上班不给加班费,做了2年多了,我能要回加班费吗,但是工资条上公司把其他一部分的钱写在加班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