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 妻子瞒着我借了50万 用于其与别人合作的公司和其他投资 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 现在无法归还 债主索债 说是夫妻共同债务 我从来未参与家庭也没有用过一分钱 如何举证
杨某为某有限公司法人,因经营不善企业宣告破产。公司成立至破产期间,杨某一切公司经营状况配偶均不知情,且每月基本不负责家庭和子女生活费。请问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夫妻双方如何承担??如果是离婚后公司破产,债务又如何承担?
已知是婚前债务,对于婚后夫妻共同偿还部分如何进行举证?补充: 丈夫欠单位公款,婚后用工资偿还,现单位破产倒闭 因单位已经破产倒闭,丈夫要是死不承认怎么办?原单位知情人员也不愿作证怎么办?拿不出相应的证据,法院是不是不会支持女方的诉求(要求男方返还婚后用于偿还债务的的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中的女方出示借条,向第三方(是女方姐姐)借2万,借条上无男方的签字,男方无法证明借条有效或无效,离婚时被法院判为共同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如何执行?
夫妻中的女方出示借条,向第三方(是女方姐姐)借6万,借条上无男方的签字,男方无法证明借条有效或无效,离婚时被法院判为共同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如何执行?
我妈的股票,在我的名下操作,现在夫妻感情不合,准备离婚,我要如何证明,我妈妈的股票,不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呢?
老婆是佛山本地人,在佛山有房屋,我是湖南人,没办二胎准生证就生了,我把小孩子户口上到湖南老家,请问佛山还要罚款吗?
夫妻一方的丈夫死亡,没有留下任何财产,到是留下一些债务,现债权人起诉妻子要求其以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妻子对该债务并不知情,收到法院传票时才知道的,还是07年的债务,是丈夫与人合资做生意欠的钱,大概有2万,妻子现年45周岁有心脏病,无工作,也没有住的地方,住房几年前被丈夫卖了,法院会怎么判?会要她偿还所有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9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夫妻一方超出日常
婚姻期间 妻子瞒着我借了50万 用于其与别人合作的公司和其他投资 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 现在无法归还 债主索债 说是夫妻共同债务 我从来未参与家庭也没有用过一分钱 如何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