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现对方保险公司定朋友车辆报废,评估了一个价格,但保险公司要求必须朋友及对方车主都到场,先把钱赔给对方车主,在由对方车主把钱给我朋友,请问,这样行么?可以保险公司直接给我朋友么。谢谢。
我的客车于2007年12月30日被公司强行开走,以各种方式经营3年多,现在要回我的客车,申请司法鉴定利润损失。司法单位说,因为原经营线路注销,08年2010年有办了两条线路;至今本人或本人家属没能经营车和线路
本人迈腾轿车于2010年12月26日被撞,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车损失严重,经4S店检查修理费用约17200整,对方付清修理费用,当我所要车辆补偿(无事故前卖车19万事故后大约15万)无形中贬值四万,我让对方赔偿两万,应该吗?假如对方不予;理赔我打算起诉!希望您能给我建议
本人包的一辆出租车,因出交通事故,维修费26000,从交警部门认定书出了之后(责任是互碰互赔),对方的司机一直是拖着不给维修,大概一个月的时间,这部分的误工损失谁来出?还有车主现在要折旧费 ,要陪多少?当时我包车的时候交了1W元的押金,有合同上写明了折旧费是50%的维修费,是不是要按合同上的赔付折旧费?
在行至一处下坡弯道处,对方摩托车占道行驶,我方带刹避让不及相撞,对方驾驶人受伤,我方车辆严重损伤。且对方三无驾驶,像这样的情况该怎样理陪我方损失。
本人驾驶一辆千里马轿车,因不慎将油门当刹车,撞击一辆路边停放的不足一年的新车奔驰-350 ,右前门下方凹进。我负全责。价格认证部门鉴定更换右前门外壳,脚踏板以及工时费用,总计修车费用26890。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奔驰车主认为新车受损势必贬值,索要车辆贬值损失10万元,请问贬值损失索赔有法律依据吗?我该如何应对
案例一 驾车投保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车损险保险金额50万元,出险当时新车购置价70万元,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20万元;乙车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赔偿限额为10万元。两车发生碰撞事故,甲车车辆损失20万元,伤一人,人身伤亡补偿费用合计12万元,乙车车辆损失25万元,伤一人,人身伤亡补偿
我驾驶的斯柯达明锐RS在北京回丰宁的途中于汤河口界内被一辆由丰宁开往北京方向的违规占道的解放半挂撞击,交警认定解放车为全责,我无责任。肇事车的驾驶人员为丰宁人,肇事车所属运输公司为张家口蔚县开元运输公司。肇事车的保险公司已经对我的车辆定损并开始修理。但我认为车辆被撞击严重,造成了车辆的贬值损失,要求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