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村里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建单位,数年后有的单位被撤销,但此土地被个人买来建商品房卖;还有的低价买了地在高价卖给个人,请问这些买卖合法吗?
我以前在农村,后来迁家到城市,土地就以口头协议方式承包给别人,现在土地被国家征用得到一定的赔偿,我有权利得到这笔赔偿吗?
我家有六口人的地份,当时家庭承包土地合同30年不变,六口人为:父、母、长女、长子、次女、三女,现在人口有变动,长女已逝,长子娶妻生子,父母的户口本上的人为:父、母、长女之子、长子一家三口。次女及三女的户口已迁出。现在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应如何分配?长女之子、长子妻儿、次女、三女中谁应分得补偿费?该如何分
我父亲是一集体单位职工,80年左右因单位完全没有事做,为了生活,有很多职工就出来自己干个体了,当时也没搞什么停薪留职,也没有正式辞职,而单位也没有理这事!出来以后,父亲有时遇到有一些事情,需要单位开证明时.他们单位也会以单位的名义开据证明给我父亲! 现在国家要征收单位所在的土地,单位将获得国家的一次性征收款.请
在国家修建成达铁路时征用了我们生产队的土地,到最后国家赔偿款发到队里以后,队领导却按谁家的田地被占用就有分配款项的权利,没有占到田地的社员就不能分配,另我们队的土地从下放到户已经二十几年都没有变动过了,包括嫁出去的和娶进来的,队领导都没有组织从新分配土地,到现在国家赔偿款下来,却是按谁占赔谁,不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