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朋友生日聚会邀请,临近尾声因为误会发生口角,最终发生严重多人殴打事件,经坚定为身体多部位软组织挫伤,在检查间无意发现自己同时处于怀孕在身。经报案后,未达成对被害人权益的有利维护,因为被告方否认事发经过及重要情节,并对被害人口头威胁,请问被害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人生权益。
由于口角之争,双方在第一天已经发生身体摩擦(或殴打)只有两人。第二天再次发生殴打,其中一方是多人(多人方全是亲戚)请问这样的事在刑事上怎么界定,一人方有责任吗?
我弟弟在校放寒假期间在校进行补课,放学后出校门口不远就被一帮学生所殴打,致使弟弟现在在医院意识不清,打架过程中我弟弟未做正当防卫,发生殴打事件后是校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现在双方都没有报案,也没有进行伤鉴定。事件发生已过去14天了,目前医药费对方愿意承担,问题是校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我方是否还需要立案,
男女朋友,男方因为酒后谈话矛盾,在大街上殴打弱者女性,致使女方左手无名指骨折,右耳鼓膜破裂,男方不付医疗赔偿.请问这是否触犯法律,应受怎样的法律制裁?
第一天:姓李他向我家院子里倒砖,我爸妈不让他倒砖,就打我爸妈了,打得嘴出血。 第二天,他又向我家院子里倒砖,又打我我爸妈,这时候我的姐姐哥哥看到了,就打了他。这时候110来到了,把我姐姐哥哥打他的情况录下来了。 现在这事情归到110了。我家有理,就是 证据不充分。不知道该怎么办,判我哥个姐姐刑吗
第一天:姓李他向我家院子里倒砖,我爸妈不让他倒砖,就打我爸妈了,打得嘴出血。没有录像,旁人会证明是他先打人 第二天,他又向我家院子里倒砖,又打我我爸妈,这时候我的姐姐哥哥看到了,就打了他。把我姐姐哥哥打他的情况录下来了。 我家有理,就是 证据不充分。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的弟弟是一名六年级学生,他和另外几名学生几天前在学校里吃中饭时被学校食堂的一名后勤人员给打了,起因是由于我弟弟和几名学生放置餐具不符合他们的要求。而事情发生后他的班主任要求我弟弟不准向父母告诉,而今天我父母与另外几个被打的学生家长一起向学校要求说法,学校给出的回复是目前不知那名后勤人员的去向,无法
我有件事想咨询您!我在学校被同学要20元钱,还有个问我要50元。我没钱给他,他就叫5个同学,(都有14~16的年龄,2个是刚被开除的同学)。元月14号晚上,在学校内殴打我,遭成我脾脏破裂。在15号晚上,在湖南省洲人民医院及时抢救。把脾脏切除后,第6天晚上肺部感然。又及时抢及救。对方家长医药费用最多出,5000~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