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于同一公司的折扣额能不能汇总开具在一张专用发票上。销售额和折扣额都在同一张发票上,因为是分批次给客户折扣,几个月的折扣汇总一次开给客户。相关文件,如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中没有明确说明不能汇总开具。
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需方付全款,供方收到货款后再进行排产。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2011年2月27日认证的机器增值税票可否抵扣2010年度的销售增值税
2010年1月我开办一印刷公司,并申报为一般纳税人,但未按期认证当时的机器购买增值税发票导致发生收入没法抵扣。2010年11月我又买一台机器并于2011年2月27日作了增值税发票认证,现在这张票可否抵扣去年的增值税
2011年1月份我公司开具给对方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5月份了,对方来电说没有收到那张发票,而当时寄的快递也无法查询,我无法得知是对方是真的没有收到发票还是快递给弄丢了?或者对方已经认证过了再丢失了?所以我想查一下对方是否认证抵扣过该张发票,该如何去查呢?谢谢! 如果对方真的没有收到该张发票,我该如何
请问: 我公司2003年与对方发生业务,开局了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想知道对方是否已抵扣入账,还能否查询取证,那种方法简便可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