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四月经经适房申请报房管局备案预购买72.17平方的小户型且预购申请也注明房屋位置及楼层面积等,交预付款十万及地下室1.7万,公司开具收据。至七月底房屋即将交房时,开发商告知原房屋面积增为83.17平方,比当时要购买的实际查很大,补交不少房款,问开发商怎么会这样,开发商表示就这样,要就要,不要就退。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办??急
你好,我家新买的楼房的82.78平米的,但是交钥匙时超出7平米,变成了89.78平米,我看到房屋买卖条例当中误差不得超过3%,我家超出这么多,请问我应该交付所超出面的全部金额吗?
拆迁合同中约定回迁房是70平米,可交房时开发商说房子超面积10平米,要我们按商品房价补交房款,我们怎么办?
房照面积120,协议面积130,这样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么?可以退款么?可按实际面积支付房价么?请各位多多帮忙!急用!! 结算房款,卖方不同意,我们可主张退订金么?若打官司能赢么?
我们在征地中用皮尺手工仗量农田土地面积并根据第一次量地的面积兑付了土地款,但有部分人认为我们量的面积大了,要求重新量地.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田块的不规则和取点不同以及操作人员不同,多次量地必然会出现面积不一致的情况,请问如果我们从新复量时出现复量面积少于第一次面积时,我们是以第一次面积为准还是以复量的为准,
原土地证为94年填发的,先需继承该土地证,是否需要重新测绘土地用地面积?因09年办过一本,无需重新测绘,此次是否新出台的政策?具体政策内容是什么?测绘费用有没标准?望能了解!谢谢!
我们购买的住宅现在超出合同规定的面积13.6平方,现在要按新平方来办房产证,而开发商让补交超出的面积钱后才给予办理(2010年1月份开发商曾组织办理过一批,当时没有收取超出的面积钱),请问我们该如何争取到自己的权利?如何讨回公道?
我们是回迁户,在拆迁协商时已定好户型,现在房子还未交工,开发商说丈量的面积大于原协商好的面积,开发商让补多余的面积,开发商让回迁户按开盘价补钱,我们不认可。因为在拆迁结算时协商的价格是成本价。我们是否只补超出建筑面积3%的部分,如果补按什么价格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