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逆行与自行车相撞,警察判7与3分,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是一名在温州龙港打工的,我在与5月23号早晨去上班的途中与一名横穿马路的68岁老年人相撞,事后我差不多出了3000多的医药费和被交警罚款700元并且还被拘留了12天,现在从拘留所出来后,伤者家属现又要求本人给予4-6万的医疗费,交警处理我方只用出50%的医药费,想请问马律师这个钱该出百分之多少?对方自己需要承担多少的
我想咨询的是电瓶车与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如下: 在晚上大概7.30左右,我妈妈开着电瓶车开在没有红绿灯的一个偏远小路上,因灯光较暗,在发现前面有自行车前距离已经很近,而骑车者也很慌张没有靠边停车,就这样俩车相撞了。当我妈妈爬起来的时候,那个骑车者说脚痛,我妈妈马上将她送入医院,并交付医疗费3000元。本检察出
我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靠右逆向行驶,车道宽8米,对面8、9辆自行车并排行驶,我按喇叭他们也不动,我刹车几乎停下,但是他们靠我这侧的人侧脸和别人聊天未作出任何反应撞了上来,这责任怎么分配?我知道我有责任 是不是我付全责?
电瓶车有北向南靠右行驶,电瓶车右边叉路出来一辆要穿过机动车道的自行车。两车相撞,自行车前轮胎撞飞,人轻微脑震荡。骑电瓶车的皮外伤。请问谁的责任大一些?
请问,在乡镇路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电瓶三轮车和一辆逆行的电瓶车相撞
请问,在乡镇路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电瓶三轮车和一辆逆行的电瓶车相撞。电瓶车上带个小孩,大人和小孩都受伤了。这个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电动车因果路逆向行驶与对面一自行车相撞,因自行车也没走到大路的最右端,再说电动车车灯还亮着,请问这种
一朋友骑电动车因过马路逆向行驶,与对面自行车相撞,电动车车灯亮着,自行车也没走在大路的最右端,现在造成朋友严重受伤,电动车很多零件也被破碎,请问这次事故责任归谁,这些费用由谁出
自行车正常行驶被逆行电瓶车撞伤,车子撞倒在机动车道,请问责任
自行车正常行驶被逆行电瓶车撞伤,车子撞倒在机动车道,请问责任怎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