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我娘家妈把腿摔断了,我回家照顾了将近一个月回来,从此以后,男方没有给我一分钱的生活费,将近五个月没有给我一分钱,连小孩所需的钱都不给,问他要他不给还十分厉害的说你自己有钱,隔三差五就骂人并且言语很脏,象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五个月了,双方已经没有什么感情可言,我想请问,如果我提出离婚,对我有什么好处
男方为上门女婿,自从去年十二月份女方生小孩以后,两人感情不合,经常吵架,甚至男方已先后六次殴打女方,也从来不主动看小孩、不照顾家,这时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她会占到怎么样的有利条件?财产如何分配(结婚时的所有一切都是由女方家人所购买的)? 两人的共同存款中有两万是结緍时男方家人给带过来的,以男方的名义存
因男方父母的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有一个一岁半的女儿。女儿出生后,男方极少尽到父亲的责任,更加一味听从父母,对我母女冷冷淡淡,也不和也不愿和女方沟通,近半年夫妻二人就极少说话,如果我(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会带来什么后果呢?或我要担一些什么责任, 现在我很困惑,希望得到您的指点!谢谢您!期待得到
我2010年到的女方家,刚来的时候她家还是住老房子,我们结婚的时候都没地方住还是去租房子。2010年买了货车,买车的钱都不够还是靠借的,经过这俩年的努力车钱也还了,还盖了三 层高的小楼房.因为我跟我老婆吵架,我把我的手机.台灯.还有我们结婚时候的一本相册摔了,我提出离婚.2012年我们有了宝宝现在快三月了,如果离婚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