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我借给朋友5万块钱,他是以诈骗罪被捕的,当然他还借了别人的钱,总计100多万,可是他最后通过取保候审出来了,出来后他把我们的借条都给改成新日期的,这样我们的借条是不是由那个诈骗的借条变成民间借贷关系了?谢谢
09年10月16日,21:00左右,我酒后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把两骑自行车的行人撞到后,并逃离交通事故现场,在逃逸过程中被接警后的公安机关抓获,其中一受害人的医院检查如下: 1.两肺挫裂伴右侧胸腔积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颈胸椎多发棘突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 2.肝脏包膜下积液可能。 3.双侧眼眶内下壁、筛窦纸板、鼻骨
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如果错过了,以单独的民事起诉,又由于被告人被关于不同的监狱,是否可以采取部分缺席审
原告***,在一天由于对方认错人,被无辜殴打,当时受到刀伤几处,采取马上报警的行动,后来警察由于在侦破另外的案情中审讯出了原告的案件,但是由于自身不是很了解法律,错过了刑事附带民事的机会,现在以民事起诉,经过4个月后法院说由于被告现在关在不同的监狱,不能继续进展案情,要中止案情,说等到最后一人放出来之后
这个民事纠纷构成刑事责任了吗?如果经法院审理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调节不可能了)?
时间:2010-9-18 地点:乡镇农村 当事人:父亲,两名警察,同村三户人家 事件陈述:9月份正是秋收季节,家里的庄稼丢了一大半,我父亲怀疑是同村的三户人家共同所偷,父亲就与两名警察去往这三家进行搜查(这两名警察是我妹夫的朋友),父亲搜查这三家后没有搜到丢失的粮食,这两名警察只是陪同我父亲,没有亲自搜。这三
肇事者无牌无证骑摩托车逆行、醉酒撞伤行人,致使受害人死亡,肇事者无逃逸,但是在长达2个月的时间里面,肇事者都还没有被相关机关抓捕,交通事故鉴定书:肇事者负全责;交警队还未进行调解,但是受害方不想调解。所以 想咨询以下问题:一:如果我要求抓捕的话,是不是需要我提交控诉书到相关机关后才会实施抓捕?那我的控
请问?故意伤害案致人轻伤,在法院审理期间,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可以达到双方的什么目的? 是必须程序吗? 法官有什么责任义务? 谢谢! 谢谢回答!再请问?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后, 双方是在法院达成调解的。法院出具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是否应该不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了?不判被告刑了?谢谢!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谢谢
我父亲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 公安机关已定性为故意杀人提起公诉 现已移交检察院一个半月 检察院通知我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我被害人家属的希望方向是要求重罪处理 如送交 刑事附带民事内容书 对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会有什么影响 会不会改变家属的意愿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