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因病死亡的职工其丧葬费、抚恤金及救济金的标准究竟是如何计算的?我查看过贵网的有关答复资料,有的说按6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给家属,有的说按20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到底是多少才对呢?我是死者的妻子,其单位拟发给我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6个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再没其他的了,这样合理吗?
我爱人在铁路工作20多年,上个月因病去世(非工作时间)。留下老父亲和未满16周岁的孩子。我听说应该领到1年以上的抚恤金,可单位说丧葬费和抚恤金一共5000元。是否合理?特请教。不胜感激。
我是硕士毕业,医院职工,刚生完小孩,休产假期间我们单位只给我发放500多的工资,说是其他的因全部扣除了?因为我在外行住院医师培训的,原本协议书是培训期间医院应每月给500元的生活补贴,可我这一休产假,生活补贴也不给了。更别说产假补贴了。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这样的话生个孩子如果休够法律规定的产假,连日常生活
本人系公交公司职工,公司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効绩工资,公司全年不放一天假,星期6,7也没有加班费,法定假日加班费也只发放地区最低工资日工资的3倍,而不是按我们实际日收入的3倍来发放的。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求解。 带薪假也只有每天37元。
我岳父已八十多岁,于七十年代因公致残,右腿全部截肢,退休后经与单位协商发放生活护理费。该单位多年来工资和护理费一直在单位发放,退休费等没有在养老经办机构发放,几十年来护理费一直还是当初的标准,没有增加。请问:现在护理费能否增加?标准是多少?
我弟媳在雅瑶一个鞋厂上班14年。今年4月突然死亡。原因是死于肺癌。厂方不管。社保也不管。因为死者是湖南人。请问有什么办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