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首付10万贷款9万购置一套房子,我出6万装修后结婚入住。婚后他工作调动去外省,我们卖掉房子(同时还清贷款7万元)在其工作地又重新购置一套房子(首付10万),其单位给付14万异地安家费。一年后我们离婚,是不是这所有的钱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平分。谢谢
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我要起诉前夫,需要到他的所在地吗,还是在我这里就可以。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我们离婚时签了协议,房子100%归他,他只给我6万块钱。虽然很不公平,但当时他说如果我不同意就不离婚,先拖着。可是我怕他一回去上班,两地分开,他转移财产的话我可能什么都没有,就签了。现在是想推翻协议。如果我起诉的话,有时限吗,我们离婚协议是10年11月签的。
我和老公结婚6六,现在儿子4岁了。我们一起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房子只还了一半了的贷款。请问如果我们现在离婚,那房产怎么弄?我们离婚的原因就是感情不合,现在我是单方面很想和他离婚。他那边暂时还没有说要离婚。还有我们离婚后儿子会归谁?我儿子小时候都是我爸妈带大的。之后就一直是我自己带的。他家人从来没有帮
弟弟在结婚期间买车,车款有部分借自朋友,但没有写欠条。请问财产分割的时候如何处理。弟弟和弟妹2人沟通较少,由于买车比较急,买完后她才知道买车的事情。甚至可能她并不知道当时借钱的情况。请问这个如何处理。因为是朋友的钱,仅仅是口头,是否同样有效? 所谓的证据证明为双方的共同负债,在仅仅是口头协议的情况下,
帮朋友问下离婚后房屋财产分割问题:1、我朋友女,现暂时想离婚,目前涉及按歇贷款的楼房一户,夫妻二人当时是同时去的银行贷的款,按歇贷款人写的我朋友名字,小房证所有人上写的也是我朋友的名字,请问目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怎么分配房屋呀,是规女方还是两人平分呢。按歇贷款是我朋友自己还呢还是两人共同还。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户口在东北,在青岛有个写字楼,现在老公要偷偷把房子卖掉,说一分钱都不给我,我该怎么办,起诉离婚应该在东北还是青岛,他把房子卖了不给我钱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是在卖房子之前离婚,还是等房子卖了以后离婚,哪个对我更有利,房子是婚后财产。
请教律师一个问题,我与老公感情破裂,在谈离婚事宜期间,老公把股票内共同存款私自取出,并且把我婚前购买的所有首饰藏匿转移(包括发票),并拒绝此两项的财产分割,我通过诉讼,可否要求男方把共同存款及首饰进行财产分割?
2010年1月25日离婚时对财产没有分割,过四个月后二人对财产签定了补充协议,但在一年半后男方以偷盗的行为开启了女方的保险箱,拿走了所有的东西包括那张协议,女方因亲人的劝说和对以往的感情面上没有报案,但男方在6月22日在女方没有了所有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了起诉,要求分割现有在女方处的房财分割,我该怎么办?
您好,请问婚后19年,财产该如何分割? 具体情况是:92年2月结婚,婚前财产是县城16间瓦房,8间新南房8间旧北房,8间旧北房临街,整体房院长21米,宽20米。婚后婚后和公婆一起住,夫妻开理发店还债务3万,94年开始经营家具店,公婆帮忙。 98年在原房子的地基上盖楼2层500平米,原来16间房子都拆了,旧料给了大姑子。
婚后一直和他父母住在一起,婚后2年他的父亲残遇车祸身亡,陪款30多万,现在户子户主一直是他的母亲名字,人有一个未婚姐姐,在外打工,户口也在外地,我们的女儿已经4岁,他们都重男轻女,我要带走我的女儿,本人打工,月工资1000元,他开个小店,收入一般,我要先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要女儿抚养权可能性多大?
情况简介:我家是重组家庭,目前我父母(后妈)关系不和,要离婚。 下面是想咨询的问题: 我父亲在彭州市(非结婚登记所在地)购有一套房产,购买时双方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已经共同生活了几年,购买房产所用资金是共同生活期间所得,房产购买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证登记的是母(后妈)的名字。 那么请问,我父亲对
我结婚两年了,婚前是男方买的房子,我花钱装修,屋子里的电器也基本上都是我买的,婚后我们又共同买了少量家俱及用品。房子因为开发商的问题,整个小区房产证都还没办下来,因为买的是二手房,即使是房产证办下来也是原房主的,需要再次更名。现在我们有一子,已经5个月了。我想咨询一下,就这种情况如果我提出离婚财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