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向您咨询一下,需要请求您的帮助,我是1989年3月入伍,由一名志愿兵转成士官,于2005年5月从北京部队转业回到重庆市丰都县,在部队期间荣立二、三等功各一次,当年转业回到重庆市丰都县,民政部门说只有事业单位5个名额,参加考试分数高的安置,其于就不予安置,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加上刚从部
04年转业士官,异地安置,说不符条件,不让报道,档案在济南民政局,人在民营企业,无集体户口,不能出具接收证明,没法交养老保险,该怎样交保险,落户口?
我曾是一名四级士官,有七个三等功,和一个二等功,特级驾驶员。十六年的兵龄。回到地方单位,如今拿930元的工资。听说有些地方是按财政工资发放。有的地方按自收自支事业费。有的地方是百分之五十的财政工资和百分之五十的差额补助。国家对这方面有明确规定吗?
你好,我是2009年转业的士官,在部队立过二等功。但是回到山东青州后,至今都没有给安置,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地方给不给安置,如果能安置,会安排到一些什么样的单位。谢谢
我们是沧县2005年转业回来的三级士官,四年未能安置,多次与县政府交涉,未能得到解决,直到2009年4月,县政府开会通知我们拿着"民政局"开的介绍信到县公安局临时组成的一个叫"应急小分队"的地方上班至今,这期间不仅工资低,而且我们的关系一直未能落实到位,保险也一直未上,其他福利待遇什么都没有,我们想向上一级反映,恳请您的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