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婆婆过世,留下一套私房(产权人是我婆婆),我老公的哥哥一家三口户口在里面,但不住在里面(有自己的住房).公公还健在.老公兄妹三人,妹妹在加拿大.这次私房动迁,哥哥一家和公公瞒着我老公和他妹妹,签订了动迁协议,并用动迁款购买动迁房(产权人是老公哥哥家三人)!老公和妹妹在亲戚的告之下,到动迁办制止了该协议,但他哥哥却以动迁办和柏万青热线所说,该私房是他们的户口,应该由他们所得,最多只能分给弟妹一人5、6万,我们请他们去咨询法律顾问,他们不肯!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能通过司法途径吗?(动迁款为191%
我们家是私房,今年动迁,户口有11个人,我是户主,有户口的都是我的子孙,拿到钱后应该怎么分,是不是我要平均分,还要我说了算???因为他们都不住在这里,都有房子,我不可能把钱和他们平分吧???请专家回答我,我都烦死了!!还有我有没有权利不把他们的户口算再里面~~~~
请问:有一套私房,要是自己出资推倒重建,然后出租,到时候动迁分房,是按原先房屋面积分,还是按重建后房屋面积或者房间数量分,还是只按照房产证上的人头分,和房屋面积无关?希望给予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1.我奶奶的房子是私房在闸北区中华新路附近,爷爷过世后房产证上就她一个名字,我是00年迁入的,当时是以知青小孩的身份进入的,而后父母可在退休后迁入户口本内,因父母从小不在一起并从不抚育我,父母现在暂还未入迁户口, 从小和他们无感情,现已结婚和他们分开住,动迁时可以和他们分开要房子或现金吗,父母在苏南有一套房子,市
我爸爸原来有一套使用权的老房子,是他家里传下来的。户主是我爸爸,其他户口有我妈妈、我和我外婆。我外婆的户口是当初我妈妈的几个姐姐都不要,然后我妈妈就要过来的,已经十几年了。现在我们已经动迁了,没有拿钱,而是拿了一套房子。我们自己家已经在几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我外婆是一直和外公跟我舅舅一家住一起,舅舅
家里的情况比较复杂情况如下: 1.2009.01爷爷死后户主变成奶奶(2009.04也过世了,两老都年过85岁) 2.老房子已经动迁了 3.小叔叔结婚在老房子(现在可能已经变成户主) 4.我的户口在我11岁那年迁入老房子,在我10岁和母亲已分配过一套2居室 5.现在家里闹的很厉害,小叔叔和大叔叔一直说我分过了不让我分 我想知道我到
老房子是爷爷留下的,爷爷奶奶都早已去世,没有任何遗嘱。爷爷一共有5个子女,现在有三个子女户口还在这里,且与子女居住于此。老房产证上建筑面积80平方,实有面积(包括后来自己搭建的二楼三楼所谓违章建筑)200平方。请问房产的拆迁补偿分配问题到底该如何分配? 拆迁的话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如果是
我有一处私房,产权证上是我爸爸、妈妈和我,3个人的名字。另外户口本上有我爷爷、奶奶、叔叔、表妹4个人的名字。 这次要动迁了,我想问一下,如果选择要房子的动迁方案,他们4人有权得到嘛?如果选择要现金补偿的动迁方案,他们4人可以分到嘛? 麻烦大律师的指点,谢谢。 我补充一下,楼下杨律师回答是要和动迁组协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94年公房转私房时买的,现在我们家为房产的继承问题存在纠纷,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父母唯一的儿子,还有三个姐妹。我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由于原来的老房子在80年代政府拆迁,我就和父母、妻子,女儿一起搬进了政府承租的公房,每月缴纳公房的租金,我的姐妹们是不缴纳的。而当时公房的面积是
各位律师请帮助—— 关于第一个问题: 老公房的承租人是我对象的外公,早已过世,但是租赁证书上的名字没用改过。该套房屋内的居住户口实际上有我对象,她外婆,她舅舅三人。2008年随旧城改造,政府分别给予三人补偿:我对象现金24w;她外婆现金24w;她舅舅以低于市场50%以上的优惠回购一套当地动迁房(当年实付价格约6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