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家国有企业打工(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去的),在2009年6月份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导致一眼完全失明。后经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定为7级伤残。在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住宿费车费将近6万元。在社保部门只报销了3万不到。他多次找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给解决剩余的医药费及车旅费未果。并且在原单位
我是单位水电工,参加社保,2010年10月30日工作中左足第三跖骨基底骨折,休息了二个月后上班,现在上班中发现左足经常疼痛,左足无法站立在维修梯上,不能做好原来的工作,只能放弃工作。单位也没给申请工伤,休息两月只是发正常的工资,想请教,我要如何做申请赔偿?有哪些赔偿?在苏州是什么样的标准?
本人是一全额事业单位职工,由于工作途中出车祸(乘车人),通过劳动部门鉴定为八级伤残。住院期间医药费由单位垫付,其他费用目前都是自理的。由于发生工伤后一月内单位未给劳动部门报,所以社保部门说所有费用他们不管,请问是这样吗?另外,按照工伤管理条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社保局说由于是车祸工伤,要先由责任方
本人是一全额事业单位职工,由于工作途中出车祸(乘车人),通过劳动部门鉴定为八级伤残。住院期间医药费由单位垫付,其他费用目前都是自理的。由于发生工伤后一月内单位未给劳动部门报,所以社保部门说所有费用他们不管,请问是这样吗?另外,按照工伤管理条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社保局说由于是车祸工伤,要先由责任方
我是一名教师,星期天晚骑摩托车去学校蹲班途中撞倒一横过马路的行人,摩托车保险期已过,结果赔偿行人医药费5000多元,误工费等5000多元,自己医药费2000多元,请问:我能否向学校申请工伤赔偿?学校该赔偿多少?
我父亲在市政公司上班,负责路面修复,但非正式职工。前些日子在施工中被车撞至肋骨断裂,交警判肇事车方负全责,医疗等费用现由肇事方承担,但该事故是在上班过程中非本人主要因素导致,本人向公司申请申请工伤赔偿,公司负责人说肇事车方负全责,不属于工伤,请问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