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中首要分子,哪些具体行为表现算是组织、指挥、策划,在堵截国道的过程中,给参与者买水、买饭算是什么行为?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但是第三者是省公安局的,我该怎么办?
事故中我是借道超车,但预见危险时我已采取避让措施,已经导致车身右边与被超车辆刮擦而大面积受损,已经不能再避让了,但是对方车辆并未在预见危险发生时采取任何避让措施,事故发生3小时后就叫我拿事故责任认定书,我的全责。可是他们的要求我觉得太不合理,要我赔偿误工费379元,我已经带他们去医院做了全方面检查了,并
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需要加油,在离加油站进口10米左右的时候(加油站进口在路左边),占用左道准备进加油站,突然有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与农用车顶头停下,这时轿车后方,有一辆摩托车(车主带了一个人)超过轿车,撞在农用车右前轮,造成摩托车国主与所带的人一死一伤,(摩托车属三无车辆),交通故事责任如何
我的家人骑电动车在路口拐弯处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所撞,造成腿部骨折严重,面部摔伤。我们车速慢他的车速快,在路口该减速而没有减速,是他的车头撞着我们的车身,而责任认定书下来结果却是各占一半责任。这明显是不公。而警察说这是根据法律定的。难道真是这样的吗?太不公平了?我们该怎么做?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事发时间2001年11月冬,夜间9点多。肇事司机开的三轮车,撞倒死者后逃逸,家人发现后立即报案。(当时晚间交警也来调查了)第二天交警队又来人调查,最后定为交通事故。一直到现在也没破案 ——————————————————————————————————————现在家属已经找到间接证人进行取证,请问律师:家
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需要加油,在离加油站进口10米左右的时候(加油站进口在路左边),占用左道准备进加油站,突然有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与农用车顶头停下,这时轿车后方,有一辆摩托车(车主带了一个人)超过轿车,撞在农用车右前轮,造成摩托车国主与所带的人一死一伤,(摩托车属三无车辆),交通故事责任如何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事因:A开摩托车回家。遇到便衣警察。警察怀疑他是预谋抢劫,追赶他!而A则以为便衣警察是要抢劫其车辆。于是他加大油门往家赶,回到家后,他叫上一些同村的人拿着刀去寻找他以为的“”。不巧遇到了!他想要制服“抢劫者”,于是他持刀向前,并称要砍他!便衣警察则鸣枪,但未表明警察身份。于是A觉得他有枪要先制服他,他
我的父亲和十几位村民,因为向开发区讨要被征用的宅基地赔偿款,被公安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以’给刑事拘留了。1,他们没造成重大损失 2,他们没打人没伤人。我想咨询 1,征用宅基地用于开发商品房应不应该赔偿 2,我父亲罪名成不成立,如果是开发区违法 ,我该去那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