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我俩在结婚后买过一套两限房(现价值280-290万),房产证上是我俩的名。但这套房子他自己的公房拆迁分配所得的两限房指标。被拆迁的平房子是他在我们婚前取得。拆迁,得到两限房指标补偿是在我们婚后进行。请问,我能要求对此房产分割吗?
此房属于他婚前所得吗?
婚后购得一套房,购房费用来源如下:老公婚前房子卖掉(他知情且参与),父母给的心意钱(未做赠与公证),又借给我们一些(我们还未还完),其余的都是我们婚后的钱(大部分是他折子上的,小部分是我的。但都是婚后的。)。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因为他认为自己钱出得多)。这种情况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如果离婚后小孩
房子是婚前我父母出钱买的,由于买的是现房的商品房所以在婚前就拿到了房产证,房产证有3张,我占90%,我父母占剩余的10%,由于父亲快退休了所以当时买房时用了商业贷款,是由我的名义去贷的,但婚后的还贷也是由我爸爸来还的,我们的还贷额是分20年,每月大概还2000不到,每月的还贷是父亲公积金直接转过去还的(每月公积
婚后一直跟母亲居住,厂里分配房改房,以男方的工龄为主女方工龄多加两年计算,工龄排分选房。当时购房2万多元房款,由男方母亲出,买后一年女方要求出来单住,后男方发现女方有外遇,质问女方默认,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但要求房产一半归女方,请问这种要求是否合法,婚后经济都是独立的工资各花各自的,而且现在的房产
结婚二十多年,婚后买第一套房就是写的妻子的名字,当买第二套房时因为丈夫很忙,一直拼命挣钱,养家,购房一切的手续都是妻子操办,办手续时没和丈夫商量,就写妻子的名字,现男方身体不好,妻子不耐烦,感情有危机,请问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我与丈夫2003.2.14登记结婚,财产情况是这样的,我2000年购买的房子90平方(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婚前财产)。丈夫1999年购买的房子127平方(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婚前财产),后2005年因政府改造,丈夫的127平方的房子房顶房换了180平方的房子。现咨询一下,我们现在离婚,我的房产应如何分割,他的房产应如何分割,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