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刚得知公安机关没有新的证据,准备报批网上追逃了?只有证人口供,而没有现场证据,这样案件要是批准了,那可真够冤!!检察院这会批准逮捕吗????还得等着冤枉牢》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盐城人,今年三月份到你们兴化市茅山镇做彩钢板生意的,今天也就是6月19日早上来一人,说要两米的彩钢板,当时客户他要求的价格很低,生意没谈得下来。没过五分钟,就有三个人到我门市来,自称是城管,说我放的彩钢板要挪位置,要强制执行,态度非常强硬嚣张。我以人格担保,我门市摆放的彩钢板根本就没
离债务人最后一次付款已经2年6个月,是否已经超了诉讼时效,什么办法才能让法院立案。
借条上写着:借款10万,借期为2008.10.7-2009.12.6。 在借条上附着2008.12.24债务人还了1万,2009.1.24还了2万。 请问:1、离最后一次还款已经2年6个月了,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2、如果已经超过,能有什么措施可以让法院立案?期间一直去要账但我们没留下证据。 不好意思,写错了。借期为2008.10.7-2008.12.6,
我爸是县林业局的一名工作人员,2002年4月至2007年8月我爸担任县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主任。近日,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将我爸告上法庭,说我爸教唆承包户制作假合同 将荒地列为耕地骗取国家补贴40多万元。现我爸已被逮捕,法院说涉嫌金额巨大不能办理取保候审。需要说明的几点情况如下: 1)退耕还林是国家自2001年以
某机关单位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套取民政专项资金100余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请问,是套取资金后就算造成损失,还是必须使用掉才算损失?
某机关单位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套取民政专项资金100余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请问,是套取资金后就算造成损失,还是必须使用掉才算损失?
论靖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许安海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案谋利、徇私枉法、枉法裁判
靖江市人民法院许安海,何许人呢?在当事人眼中,就是一个标准又具备反面教材的经典人才,许安海面对现实生活质量不满足,不满现状,追求享受,当然这可以说是人的一种普遍需要。但是许安海并没有想到自己的位置是干什么的?他没有想到自己是执法者,忘却了为民执法最基本的原则,不同的人在享受这个问题上有着不同的追求:
由于担心天气变化影响采伐,在对方几次催促下,林业局工作人员答复对方在采伐证下发的前一天就开始伐树44.6立方.使对方在未拿到证的情况下,提前一天伐树.构成了滥伐.该林业局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吗?够上滥用职权的立案标准吗?急待答复,万分谢谢! 44立方原木价值在一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