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作为买房已经交了首付给卖方,到房管处签约了买卖合同,但现在卖方却不愿意承担个人所得税,最后事情就卡在这个上面无法交易,卖方一直拖着不愿意,作为买方如何能赶快把交易完成?
我在今年三月中旬在广州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说业主这套是他的唯一住房,所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业主要实收多少多少钱,也就是涉及他那部分税费的,都要我交,然后谈妥了价钱,签了合同,然后就是等银行办转按揭。十多天前去递件了,也过了首期 可是现在报税出来了,要交个人所得税,因为业主在那套房卖了后不到一个
二手房过户 卖方不交个人所得税怎么办?合同签订:费用各自负担。
本人买了个二手房,房产证上日期未满五年,与卖方在房管局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并已核发新的国土证(是我的名字了),但在产权过户手续中,因为未满五年,且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比实际交易价格多出两万,卖方以个税太多,评估公司评估有误为由拒交个人所得税,这样我也就办理不了产权过户手续,我该怎么办?签〈二手房买卖合
两间(90平方)营业用的店面房,年租金收入从85000到110000到120000到135000元,四年合计收入出租营业房的租金450000元,却从未交过税,会怎么样?出租人是当职的资深老会计. 举报会有用吗?有税务干部撑腰,怎么办呢?
因为赔偿所得68417元,但是对方付的是现金支票,而且要到公证处公证的,公证处要求付个人所得税,所以想问问这个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
举例说明:孙先生有两套已购并居住超过一年的公房,准备卖出一套,该房购买时的价格为15万元,后装修花了10万,现已经联系好买家,双方谈好价格为30万元,并签定了购房合同,孙先生卖房过程中发生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200元,那么孙先生应缴纳多少税款呢?
请问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因为我是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的,所以公司支付了我5980元的赔偿金,加上我上个月1600元的工资,请问这样我需要扣除多少税?
商铺门面系按揭购得,每年要还按揭3.8万元(其中贷款利息1.8万元)。这是财产取得时的实际支出费用。 门面出租收入为每年6.58万元。 问题: 1,投资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2,如可以扣除,是按揭贷款本息全扣,还是只能扣除1.8万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