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集资自建经济适用房,我获得了资格,本单位发了缴费通知单。由于我要退还过去拆迁房子的拆迁款,我退还完后手中没钱了。现集资房款单位限定了缴付期限,过期不缴费就是自动放弃。我向单位交涉,请特殊情况特别对待,允许我超过限定期限再缴费,单位不答应。请问我单位的规定有法律依据吗?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请
国营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住房,企业破产时已经拍卖,职工该如何维权。
我单位属于国有企业,企业停产住房也未给职工房改,企业破产时破产组将职工住房连同生产区一起拍卖了. [1];请问这种集资房职工是否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维权? [2]<破产法>实施细则81条3款:破产企业破产时职工的住房尚未房改的,破产清算组应向房管等部门补办房改.出售给职
什么时间发布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我是2010年7月份进事业编制的,未赶上单位的第一批集资建房,单位预留6套住房。目前,单位在为为集资住房的职工补办住房手续,我确集资不上,原因是我不符合集资建房规定,规定是进编未满2年的职工不得集资建房,这样的规定我怎么也找不到,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第一批集资的同志也有工作未满2年的。
我是最近将参与吉林省房屋补贴的职工,现住房是我爱人单位2004年集资建房
我是最近将参与吉林省房屋补贴的职工,现住房是我爱人单位2004年集资建的房子,83米,请律师问我该如何享受吉林省房补!
1996年单位滞洪区职工需要外迁,由当地政府号召,单位牵头职工全额出资建造集资房,土地由政府部门规划的集体制土地,职工全额出资购置。职工集资款为425万,共计85套,职工享受了59套其余向社会非城镇户口出售,单位盈利39万。现单位要按房改政策办理,职工不同意。 该土地单位在2000年已办理宗地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