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弟兄3人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 父亲想让我继承他的房子 母亲以病故 可是父亲和弟弟在一个户口薄上 请问父亲怎么办证明
老人共有4个子女,房屋为父母共同财产。房本在父亲名下,母亲已过世,母亲生前未对房屋做任何处置。如果父亲单独对房屋进行了处置,将房屋过户给了大儿子(在母亲去世后)。 父亲去世后,其他4个子女告至法院,在法院判这种房屋过户无效的情况下,父亲那部分遗产法院会如何裁定? 比如房屋价款100万,父亲可处置60万
06年,与隔壁邻居签协议,他家补偿1400多元水泥砖钱给我家,用于他们拆除我家厨房的费用,后来我们贴了一部分钱,买回红砖准备砌墙,邻居以协议写的是水泥砖为由,不准我家砌红砖,叫了镇里的干部也没用,因他家姐姐是老干部局长,姐夫是交警队指导员,且关系网盘根错节,而我家无权无势,人力单薄,只好忍气吞声砌水泥砖,邻居建房也没经
我公公家在农村,现有一个房子,此房是二十多年前由我公婆出资所盖,当年这个地基是划给我公公的四弟的,因为是个很大很大的坑,他四弟就放弃不要了,我公婆出钱找人拉沙拉土把坑填平了,在出钱在此盖了三间瓦房,村里当时不同意,后来我公婆交了几百元罚款后,村里同意了。去年房子被公公的妹妹给私卖了,这个房子的产权证
购买了一间门面房,出租给了做沙县小吃的。对方已经装修完毕,打算开业。然而今天物业去说,这条街上的门面房不可以开吃的,要求关门,该怎么办
父母现均已病故,留下70年代修建的没装修的住房(60平方米)二室一厅,本人二姐弟,姐姐从70年代初就到外地工作,平时很少回家,父亲从60年代就生病,母亲从2006年摔断了腿,双老生活不能自理,几十年来父母直至病故都是由弟弟二夫妻照顾,其中有四年时间,儿媳的工资都由父母领取,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父母有工作,不存在经
十二年前我们家买了一套房子,二手房,5万块钱,72平米。当时房屋男主人说因为各种问题无法过户,就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上说明关于全权问题,由他负责。房产证现在在我们手里,合同协议也在我们手里。现在我们要求过户,他死活不同意。而且他突然说,当时签的合同里面只有他一个人签字,他老婆没有签字,现在过去十多年了,
前几年,为解决家庭矛盾,签订了房屋更换协议,现在父亲去世了,家妹想更换房屋产权,弟兄几个不同意,现在老母亲还在,在外租房住,当时签订协议时,没有老母亲的签字,这份协议成立吗?以母亲名义取销这份协议可以吗?
房屋是两人婚前共同出钱买的,当时只有购房合同且写的是女方的名字。后两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签有离婚协议:女儿由男方抚养且房屋给男方。因一直到现在房产证都未下来,所以也一直未办过户手续。那么当时两人离婚时在民政局签的协议是否有效,现在房子是否归男方所有?如果房屋将来拆迁,而房屋没有房产证且购房合同上是
两老人有两个儿子,相差11岁,大儿子结婚后82年村里给划了一处宅基地有老人出资建造有大儿子一家居住所有,97年大儿子去世他的孩子妻子居住至今。84年女老人去世,85年因拆迁村里又给小儿子花了宅基地一处,父亲领着小儿子见了房子和小儿子一起居住到2010年12月6号去世。(当时建好房子时,小儿子17岁,房产证办到了父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