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房子是男方买的房证写的男方的名字钱也是男方付的 要是结婚后 夫妻二人把这套房子卖了 又添钱重新买了一套大的 写的男方的名字 请问如果这个时候要是他们离婚 房子能全部归男方吗还是算共同财产
你好,我和老公2001年认识,2005年生下一名男孩,直到2007年才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直到2008年春节会老家才发现他原来以前结过一次婚,还有一个孩子,我很痛苦,但那时买房子写的是他名字,我们也是在2009才领的结婚证,我们离婚的话,我有权利分房产吗?他现在爱赌博,还说这是他人身自由,我无权过问,我想知道我到底有没
我与妻子结婚前,我和母亲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有我和母亲的名字,按揭由我一直在承担,向亲戚的借款至今未还,我现有一个孩子,离婚房产该如何分配???另如我不幸SW,房产会如何分配???
结婚前,我与老公共同出资买房,首付20万,我出资14万,老公出资6万,我们所购房产是写两个人的名字。银行票据可显示老公只转账5万到我的账户,后续55万贷款是以我的名义贷款,首付也是以我的银行卡付款,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婚后还款是一起还的,贷款是以我的名字来贷的。离婚的话,我们的房产应该是怎么样分割。还有就是
男方想提出和女方离婚,女方现提出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子归她所有,而且要男方独自承担女儿(读高三)以后的全部学费和生活费,就是男方一无所有地出来还要承担女儿的全部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起诉法院会怎么判决?
因买房子时因本人能力有限,向我父亲借款八万元,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出钱买的房子,离婚后,双方就房产债务写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借款人是我的名字),八万元是否应共同偿还,房产是否双方各一半,还有离婚后孩子每人抚养一个,对于我是否要付女方生活费
今天和妻子闹矛盾后她离家出走,并且把房本、户口本、身份证等都带走了,打电话不接。但是我们的房子是公产房,当初是我母亲想亲戚借的钱买的,房本写的妻子名字,给亲戚写过借条,签字人是我的名字。现在亲戚催着还账,我也无法卖房还账,请问我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谢谢
房产证写的我的名字,是婚前父母赠与的,离婚时,法院判房屋共有,女方一定要我把房子卖掉,可这是我唯一住处,我就是不想买,请问,法院可以强制拍卖这个房子吗?
我现与老公在办理离婚中,我们94年结的婚,在07年,结婚后一直跟他的父母住在一起,在07年他的父亲把他的房产赠与了我的老公和他的哥哥俩的名下,各占有50%.请问我现在能平分到这房子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