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立案后,在什么情况下,法官会在开庭前与原告约谈
请教律师朋友:一个案子经过仲裁、民事一审、二审,而后又仲裁,现不满仲裁又提起了民事一审,立案受理了(案子定性为劳动争议,事实上有工伤损害)。可是案件信息不是很明确,主办法官说是普通程序,当事人按普通程序举证的,后经过法院的查询系统查得说是简易程序,主办法官还是告知当事人是普通程序,现在的问题是,法官
省法院撤销了原一审二审判决发还一审再审,审理中法官发现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败诉,应驳回。法官叫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又重新审理,法官说这是他的明示权。什么是明示权?都什么情况法官可以明示?
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被告没到,法官也没说什么,让等通知,我是原告我现在还有一个诉讼请求
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被告没到,法官也没说什么,让等通知,我是原告我现在还有一个诉讼请求,起诉书上没有写,现在再提可以吗?麻烦吗?
行政诉讼案开厅后,被告可以撤诉吗?为什么,根据的法律是什么,原告可以上诉吗?
行政诉讼案开厅后,被告可以撤诉吗?为什么,根据的法律是什么,原告可以上诉吗?
中级法院开庭时,法官应做什么。被告人能否是先向法官说明情况。法官是否有义务听
中级法院开庭时,法官应做什么。被告人能否是先向法官说明情况。法官是否有义务听。 另外,星期五中法法官通知下星期一开庭。在时间上昰否合理。
平民三经济纠纷案件,法院通知原告开庭时间了,开庭意味着什么情况
平民三经济纠纷案件,法院通知原告开庭时间了,开庭意味着什么情况。
近日收到青岛市北区法院陈妙法官在未开庭的情况下驳回诉讼请求的通知
近日收到青岛市北区法院陈妙法官在未开庭的情况下驳回诉讼请求的通知,理由是:经济适应房属政策性用房,不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并未告知是哪个政府部门的什么政策)。业主如果不服可在十个自然日内提起上诉,而陈法官发出通知是九月二十九日,除去小长假业户要上诉只有8.9日两天时间。请求懂得法律的有关人士帮忙解读此法官
诉讼离婚案,我是男方,现已初次开庭,我为原告,女方在法庭上说同意离婚
诉讼离婚案,我是男方,现已初次开庭,我为原告,女方在法庭上说同意离婚,最后女方要帮她冶好病才肯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呢
原告配合法官和书记员一起送达诉讼状时,被告说下午还钱,书记员也听见了
原告配合法官和书记员一起送达诉讼状时,被告说下午还钱,书记员也听见了,开庭时书记员可以做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