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方荣诉濮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复议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本人申请把人名做处理,我是当事人,已造成影响
对市一级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哪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那市一级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服的可不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它属不属于县级以上的
我妈现在因“殴打他人”被派出所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这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中最重的处罚,情节如此严重?我妈是因为对方侵占我家财产,去对方家要回,对方不给,我妈要其一起去村委解决,其也不肯去,所以发生了争执,相互间可能发生了拉扯,并没拳打脚踢,拉扯中,对方手臂擦伤了毛皮,而我妈也给对方推倒在地,经
我家人上个月因为倒卖三张火车票被抓开始是说拘留14天,后来因为他2005年7月因盗窃被判一年缓刑两年的前科,现在被劳动教养一年,他不是专业的票贩子,车票本来是家里人用的,但取消了行程所以手上的票就没用了,我们本来就是加钱买的,因为不想自己赔,所以就那么些钱卖了,但没想到被警察盯上了,现在我想申请行政复议,
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二审在认定事实上明显存在问题;首先在审查内容和重点对象上出现严重的偏差,因为就一审行政诉讼的上诉案件,法院本应就正阳县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审查其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尤其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而不应就上诉人杨勇(一审的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
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二审在认定事实上明显存在问题;首先在审查内容和重点对象上出现严重的偏差,因为就一审行政诉讼的上诉案件,法院本应就正阳县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审查其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尤其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而不应就上诉人杨勇(一审的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
某乡镇私营企业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手续批复后,于2009年办理了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两次批复的土地办理了同一个证书),这个证合法吗? 村夫
某私营企业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手续批复,在2009年取得以划拨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次批复的土地办理在同一个土地使用权证内),这土地证合法吗?
我是被告,我成包了原告民房住宅的建设(清包工),原告的部份房屋漏水了,法院判决我给原告修房屋漏水的费用,原告的房屋即没有图纸,也没有监理,问我该给原告修房屋漏水的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