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76岁,离婚诉讼开庭时出现口误。再婚三月用婚前财产买商铺,在反答辩状时误说成借了对方三万,后来醒悟说错了,实际并没有借。对方将错就错,咬定曾借三万给老父,但拿不出证据。因为口误,使本为婚前财产的商铺变为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银行小票是否充当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果大量存款被一方取走,对方根本不知道,而且没有用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家庭中,那么,其能不能构成转移财产罪?
如题,18号开庭,但已自行调解,如果今天不去撤诉,明天又都不去的话,有什么问题吗,算不算自动撤诉?
离婚诉讼已经开庭而未判决,为争孩子抚养权女方如果去做绝育手术的话,有效么?
情况说明:离婚诉讼已经开庭两次了,但是未当庭裁决,已由简易程序进入 普通程序,法官说现在要与两位人民陪审员合议之后才能裁决,也 可能会再次开庭。在第二次开庭庭上,女方放出口风说会去做绝育 手术。我想问问:为争孩子抚养权,女方如果去做绝育手术的话,这样有效么?
张某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父母为其监护人,现其父母以张某为原告,父母为法定代理人,以张某的妻子为被告提出离婚诉讼,可以吗?如何处理?
我父亲先于母亲去世,母亲去世时留有公证遗嘱,大意是将现有门市房(54平)的房租作为我傻弟的护理费,等傻弟死后房子让俩儿子共同继承,而护理傻弟的任务让三个女儿来承担。我现已护理傻弟5年,最近我以监护人的身份起诉那俩儿子,要求法院依法析产,将54平门市房判给傻弟。等傻弟死后,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该房产,且照顾
我被诉人身损害纠纷案,诉讼标的(医药费)200元,当我拿到传票时,我也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赔付医药,我的诉讼标的600元,现在2个案子分别个了2个法官,不同时间开庭,请问,因为同一件事情,能否2案并1案,同时审理?
我是一个长期在外务工的打工女,今年31岁,湖北公安县人,于2000年3月在父母亲朋撮合下和现任丈夫结婚。他是湖南安化县人,今年39岁,也同样长期在外务工。现有一男孩7岁,在湖南老家小学就读二年级。由于两人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感情基础,处于长期冷战中,早已没有一起共同生活下去的必要。我于2007年提出离婚,从2008年
女方和男方不是同一个省,有一个女儿五岁,夫妻现在已经分居,各自回到原来的省,如果通过诉讼离婚,能否在
女方和男方不是同一个省,有一个女儿五岁,夫妻现在已经分居,各自回到原来的省,如果通过诉讼离婚,能否在自己的所在的递交诉讼申请且审理?
现在我和女方争吵,女方以带着她的衣物首饰等离开家快一个月了。我和女方和解不了,我想和女方离婚,女方是云南户籍,孩子4岁了 户口还没报 应为没母亲户籍证明及孩子未申报户籍证明 我想要孩子 4年来基本都是我养女方和孩子 现在没多少钱 所以想问问 那我应该怎么上诉 也就是说我要做的整个过程是怎么样的 谢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