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上个月,我购买了一所土地性质为划拨的住房,后知是经济适用房,且房屋产权证未发,更没有满5年,价格是按市场价格出售的。购买时中介并未提及此房为经济适用房,我问过划拨的含义,中介也未作准确解释。现已交5万定金,签订了三方协议。 问题如下: 1、划拨土地一定是经济适用房吗?适用相关规定约束吗? 2、此
我是外来媳妇,户口还没转进上海。老公是上海户口,我们拥有一个五岁的孩子。请问这种情况老公和他父母还有我们的孩子去申请经济适用房,如果申请成功,他们的户口是不是要迁出老房子的?还有等我满35周岁后户口迁回上海,我的户口是迁进老房子还是经济房那边呢?如果以后老房子动迁,我作为外来媳妇还能享受动迁政策吗?老
你好,我们2008年夫妻共同申请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2010年我们离婚了,因为房主是前夫,所有离婚协方就写的他的名字。而现在,他还贷压力大,想跟我对换协议上的财产,他要钱,我要房,但因为房子是经济适用房,不知能否过户,也不知还收不收取费用,请教大家我能否跟他对换?对换了如果不过户,只公证一个协议,对我的保
我们单位经过秦皇岛市政府审批,集资盖的经济适用房。个人为全部出资,土地为单位的。我在原单位已工作20年了。2009年4月份交的房款,约2011年(今年)夏天分房,我现在找到好的工作单位了,我想拿到房子钥匙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原单位有权收回经济适用房吗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是一个单身老人以个人名义在上海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一室户的),本人为其直系亲属(儿子,但父母已离异),经济适用房是母亲个人名义申请的,请问此经济适用房是否在老人百年之后产权及居住权可以直接归入我的名下?如不能直接归入我的名下,是否有别的方式方法可以保留此处经济适用房?是否能转移
外来媳妇老公上海人有一小孩和父母同住在39.98平米的房子,07年因老房拆迁父亲把户口迁到老房和奶奶一起。2010年动迁因年数不够没分到房子只拿托底17万,2010年底户口迁回宝山,2011年4月申请适用房可拿三室户,现因当初父亲那17万只算面积不算人数,连母亲申请的资格都被取消,只有我和儿子能申请一室户,为什么父母只算面
家在大同市里,家里有套经济适用房,是父亲的名字,已经满五年了,请问可以出售吗?如果出售需要缴纳多少的土地出让金呢?如果不出售以后我能继承吗?现在父亲还有两套拆迁安置房。
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还在五年不可转卖期内,以25万的价格卖给乙,乙使用三年时,甲以房价上涨为由,要乙在增加10万,否则不进行过户,乙遂诉及法院,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