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妻子瞒着丈夫用婚后隐瞒的经营收入炒股收入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感情不和,妻子瞒着丈夫用自己婚后隐瞒的经营收入与炒股收入(婚后妻子从未承担过主要家庭负担,相反始终隐瞒其各种经营收入和炒股收入!)为未成年的女儿购置了房产。”请问:如果妻子提出离婚,那么她的上述行为侵犯了丈夫的什么权利?,是否构成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有财产?该房产应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
父母10多年前离异,有一共同房产(2室半),法院判决,儿子归父亲,女儿自由选择。离异后依旧长期共同居住在一起,父子一间,母亲,女儿各一间。其余为公用面积。现姐已经出嫁,儿子娶妻生子,父亲已搬离此房。目前,是儿子夫妻与母亲共同居住此房。现在儿子想购买此房应如何购买? 当时房子为回迁房,至今未购买。现去国资
09年离婚判决是共有一房产各得50%,但因男方迟迟不配合法院执行,故拖到今年才开始受理,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夫妻离婚(有一子8岁一女14岁。),男方有单位,女方在外打工,现在男方以女方没正式工作为由提出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女方每月付抚养费 ,女方不同意,也要求自己抚养孩子。因为她担心男方会虐待孩子(平时她寄回给孩子的零用钱都被男的收缴,还对儿子说要交伙食费)。所以力争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律师该如处理?
我未婚生一女,其生父两年前将其名下房产转到女儿名下。现在由于我失业没了经济来源,母女生活及女儿上学均需费用,现想卖了此房再换个小房,差额用以孩子读书。想请问我可以卖吗?要经其生父吗?
我与妻子于2007年上半年开始分居,女儿现年13周岁一直由我抚养。分居之前我们有两套住房。一套(1999年购),一套131平(2005年我单位分配经济房,当时向父母借了13万元)。73平那套从1999年至今房租全部由妻子收取。考虑女儿高中将去成都上学,我于2007年下半年,我将131平那套住房卖出(妻子知道此事,并未反对),同时又
拆迁前,我家没拆之前的房子产权是我妈的,我继父是倒插门到我家的。但是去年房子拆迁了,按照拆迁规定回迁房是按照每人50平米,独生子女100平米分配的。所以我家3口人我妈、继父各50平米,我100平米。然后还补贴了一部分拆迁款。现在回迁房的名字写的都是我和我妈的名字。如果按照婚姻法规定,我家没拆的房子应该属于我妈
尊敬的各位专家、律师,晚上好。 事情发生在浙江绍兴,简单经过描述如下: 我表妹于8年前与第一任丈夫结婚,并于次年生育一子。但由于长期两地分居,夫妻感情日淡,最终于4年前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上明确,儿子抚养权归母亲;父亲不享有探视权,且不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因此孩子的父亲在接下来的这4年中既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