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再要离婚已经和妻子分局一阵子了,她昨天打电话说她有好几十万的债务我不清楚也不知道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们的共同财产偿还他再婚前的债务,请问我有权分割吗?
我丈夫与他前妻共有住房一套,协议离婚时这套房子给了他前妻。丈夫和我再婚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们的共同财产偿还这套住房贷款10多万元。现在我丈夫去世了,丈夫去世后,我们开了家庭会,已对我和我丈夫的共有财产做了分配,分配后大家都满意,前段时间,他前妻作为他们儿子(儿子19岁)的委托代理人起诉我,要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我父母的共同财产,我爸瞒着我妈,就与别人签下了房产开发协议,此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效力,该如何维护我妈的权益? 我有维权的权力吗?
我想防止对方用结婚和离婚的名义,来骗取或者名正言顺的得到对方的钱财。请问哪些情况下要算是夫妻离婚后共同承担的责任,哪些是在结婚状态下要共同承担的责任呢?
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为了创业跟朋友借了很多钱,这种债务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我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办了很多信用卡,没卡都刷爆了,还说为了创业跟朋友借了很多钱,有的是有借条签了自己的名字和公司的公章,这些我之前都不知情,前段时间突然他的朋友听说我们感情不和要离婚,就过来找我要钱说我老公没钱给他们,他的债让我还,这些债务我们离婚后还得我来还吗?离婚协议书上是各自的债务各自理的
我有三套安置房,2个90平方,1个60平方,2个90平方房产怔上分别是大女儿左萍和二女儿杨蕾,60平方房产怔上是我本人左晓康名字,今年2女儿分别结婚了,大女儿在家小女儿出嫁,因本人去年做工程赔了将近20万元,现将60平方卖悼回债,可她不原意固我提出离緍要求,我想问一下60平方能不能作为我父毌因我父毌健在,60平方她有没有份,我想问
我丈夫是一合资企业法人,07年为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独自向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书,十多年来我们因感情不和一直两地分居,所以我对此担保一无所知。08年银行因欠贷要求法院执行,法院判决我丈夫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执行时认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拍卖我们的所有财产。
在我们结婚前老公家就贷款3万元,婚后老公在我不知情下欠了很多钱,如果现在离婚,离婚后我们要共同承担吗
夫妻一方个人借债,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按照婚姻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认定债务为个人债务。同一案件,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按照按照上述法律可能判决的结果就不一样。该如何解释和判定?
夫妻一方的丈夫死亡,没有留下任何财产,到是留下一些债务,现债权人起诉妻子要求其以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妻子对该债务并不知情,收到法院传票时才知道的,还是07年的债务,是丈夫与人合资做生意欠的钱,大概有2万,妻子现年45周岁有心脏病,无工作,也没有住的地方,住房几年前被丈夫卖了,法院会怎么判?会要她偿还所有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