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香港永久居民)于2012年7月在大陆登记结婚,我们双方都为离异重组家庭,现年我丈夫已经64岁了,但在2013年10月我丈夫突发脑瘫疾病,他身边没有子女照顾,需要有人护理,他希望我提前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下去照顾他请问我需要提供什么证件,现大陆针对此类情况可有优先条件。
这是可以向计生委申请,申请都需要哪些证件呢,如果在没有得到审批得情况下怀孕
这是可以向计生委申请,申请都需要哪些证件呢,如果在没有得到审批得情况下怀孕,是不是不合法,是不是需要缴纳罚款,如果需要缴纳罚款大概需要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