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汤XX、张XX三人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汤XX出资25万元占股50%担任法定代表人,我和另一人各出资12.5万元,各占股25%。在经营上汤XX说了算,经过一定时期的经营后,汤XX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且汤XX没有兑现跟股东分红。目前我想退出该公司,不知道怎样才能合法转让我的股份,怎样才能使我的出资安全收回来。
我与公司签定股分转让协议,合同规定工作满六个月后,无条件转让规定的10%的股份。请问这份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还是必须经过工商登记才为有效?盼回复
我有3个朋友开了个店是以个体形式注册的!他们每人占%33的股份现在每人拿出%10的股份转让给我!也就是总计%30的股份这合同我应该怎么写?!
有一个认识的老板要将公司的20%股权给我,其实就是无条件的送给我,我们应该签转让合同还是赠与合同?合同上应该写清什么呢?还有公司是开矿的,如果我只是拿之后利润的20%,但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和纠纷,那合同中应该怎么写呢?希望帮我解答一下 谢谢!!
你好,原公司有两个股东,当时本人为公司经理,后其中一股东退股,公司股份重组,我便在老板的说服下占了10%的股份,现在公司共有六个股东,其中两个均占30%,其他四个10%,本人仍兼技术部经理一职。公司情况一直都不好,没有什么起色,原老板也一直以大股东的身份压着我,我们经常因意见不合起冲突,其他股东很少来公司,
有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公司,想叫我加入上班,又叫我入股,我只有3万元,我也同意,但我不懂要不要写股份协议,怎样写,要不要到工商局备案,怎样做才能合法,同时怎样才能受到法律保服。分红怎样分,什么时候分。我一点都不懂。我现在是个打工的。谢谢你们指教了。
我原来公司为独资企业,今年初由另一外资公司出资全额收购我们公司的股份,已经得到政府机构的认可,预定7月变更公司名称.我的疑虑如下: 1\公司要求原来的集体和合同继续延续,不需要重新签定集体和个人合同,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这样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吗?如果员工不希望在新公司工作,是否可以向原企业提出经济
我们市里有个公司想来我们县里开分公司,邀请我合伙,并要我邀请几位用能力的人合伙,于是,我要了三位,这样,加上我和那位老总一共五为股东在一起协商事宜。当谈到股份分配时,那位老总却提出:每个股东出资同样多,股份却按两大股来分配,他自己要占股份的51%,我们四个股东平均分配另外的49%,而且利润按股份分红。请问
您好,我是一家小工厂,在2011年1月12日签订一份,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内容如下: (甲方:(出让人) 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 住址: XXXXXXX 乙方:(受让人) 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X 住址:XXXXXXXXX 2011年1月11日 于 XXX 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 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