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的房产分割可以要求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吗?房屋所有权人都不能给对方支付所占房屋份额的等价款
1、2009年签合同,约定产权各50%,一审法院认定首付出资男48430女出资5000,月供全部是男方。合同已经备案,产证未办。预计交房时间2011年6月。 2、购房时二人为男女朋友,2010年3月17日分手,2010年6月开始月供,月供一直是男方。 3、现在男方要求主张权利,希望给女方补偿1万要求女方退出该房产权,女方要价2.5万,协商
法院判决我姐姐与她前夫共有的两处房产各占一半份额,我们该上诉分割断还是重新起诉分割断房产?
最近我姐起诉分割离婚财产官司,我姐要求双方协商或者竞买两处房产,不要求评估或者拍卖。被告方则一直不成承认诉争房产有我姐的份。 最后法院没有叫我姐与被告协商或者竞买,而称房屋是整体,分割断了影响其价值,就判决我姐姐与她前夫共有的两处房产为二人各占一半份额。这样没有把房产分断对大家都不方便,会在以后的管
法院判决原被告共有的两处房产为二人各占一半份额,我们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分割断房产
最近我姐起诉分割离婚财产官司,我姐要求双方协商或者竞买两处房产,不要求评估或者拍卖。被告方则一直不成承认诉争房产有我姐的份。 最后法院没有叫我姐与被告协商或者竞买,而称房屋是整体,分割断了影响其价值,就判决我姐姐与她前夫共有的两处房产为二人各占一半份额。这样没有把房产分断对大家都不方便,会在以后的管
男方于2006年出全资购买女方工作所在高校的集资房,婚后一起居住,该住房为婚前购买,房产在女方名下,现2011年协商离婚,女方提出将该房屋退还学校,退还男方2006年购房所支付的款项,近期学校已通知教职工缴纳费用办理房产证。请问高校集资房的性质是怎样的?可以对外出售吗?女方提出的房产处置意见合理吗?按照法律规定
现在我们有一套房,是在我们打了结婚证,并未生活在一起时,我出了5W2,女方出了1W,作为首付款,贷款17W,贷款现在一直由我还着,女方一分未付,而且我的钱作为家庭一起用,女方的钱单方面用(她自己家用,我的生活费我掏),现在贷款还了5W了,还差12W未还。现在准备离婚。财产如果由法院来判决,结果会是啥样的?
我和丈夫要离婚,现有一套婚后住房,购房不到五年,是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主贷人是丈夫的名字,房产证上有丈夫,我和孩子的名字,现在经过协商,决定我给他20万,房子归我,剩余的32万的贷款也我来承担,他会把名字从房产证上取消掉。请问这样的协议能操作吗?办理更正的费用是多少?需要公正吗?
我家有块地是跟我二叔家的连在一起的,可以做5个门面,前期我爸没钱就先给了5000,他们先做了三个门面起来,他们现在就是说他们已经把地下室做好了,要我家给他们8万块给他们,剩下的2个就给我家做。但是我小叔在那没土地他却占了我家的地做了一个门面,还说他不怕我家,反正房产证上已经是他的名字了。像这个情况我可以找
我今年结婚三年多了,因女方无法怀孕,在北京检查她有子宫内膜异位症,做了宫腔手术后没有怀孕,完了做了三次试管都没有成功,去年我家的房产评改了,给了四处楼房,其中两处是婚前公证后评改的,后两处是老房子以前没有房本,评改的时候直接就写的我的名字, 现在如果我想把我名下的房子改为我母亲的可以吗?我们还有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