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拆了旧房,拿到地基本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可却让村里的一部分人犯了愁.因为村领导说拿到地基要交压金.必需在一年内造好房子.这是县里的规定.不然压金充公.这不是苦了没钱的穷农户吗!使得一部分村民有地基也不敢要了.这是造福农民还是在逼迫啊!我想问这种规定合理吗?有没有办法真正地为农民造福的方法?
我们家位于青岛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前东城村 ,现在村里组织旧村改造 就是说要拆迁。我是个法盲`想咨询一下 要拆迁的话 村里是不是要向村民出据一些有关材料呢?应该是一些什么材料?大概的补偿是什么?听说有些村子都搬出去好几年了到现在还没能回去`房产证交上去了 被村里当官的骗走了 ` 到现在无家可归,在外面租房子
我们两户人家在一个大院里,其中一户是残疾人,肢体一级残疾,考虑到当时的经济情况,办房产证的时候两家就办了一本,但是分家契上明确标明,此院是由两户所有。但现在房屋要拆迁了,是否可以按照两户分配? 该院是父辈留下的遗产,虽然在一个院内,但是分单上明确写出,东屋是老大所有,北屋是老二所有,土地使用证证上写
我们俩兄弟在67年分家,我分得东屋2间,他分得西屋2间,有分家协议为凭,他现在在外地工作已经多年。现在村里改造分房子,他突然回来要求分房子。我爹已经去世多年,现在土地使用证是我的名。我能分多少,他要求分合理吗
我是河南人,在淄博买了土房子,已经住了近20年了,当时和户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户主也把房产证给了我,有人说;我不是本地户口,搬迁时我不能享受村里人的待遇,请问搬迁时我能分到房子吗?
我们都是老百姓,不动法律,不知道拆迁,国家的规定,怎样能有效的保障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不被侵犯。我姥姥家住市中心,那里要拆迁,几年前有些房子已拆迁,但是我们那得大队的条件很不合理,致使很多家吃亏,他们修建的单元楼,才两米高,根本就是哄人,有的家分的房子合理,那是因为他们"厉害”,有些家“不厉害”就吃亏
我姥姥和我姥爷有三个亲生女儿,不多久我姥爷去世,然后我姥姥又和另外一个姥爷有了第四个女儿。 二女儿一家作为养老女婿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所居住的房产是后一位姥爷的。二女儿的丈夫因打架等问题过早去世。其她三个女儿也经常给姥姥钱,名义上是给姥姥,其实是给二女儿赡养母亲的钱(二女儿一直没正式工作)。 前几年
我是泰安肥城巧山的,我们那现在是旧村改造,村上不给签拆迁安置协议。就是说把房子吧了,才签的,好多拆了房子的就不管了,也没有具体说明分到那栋楼,几号都不知道,我们一点也不放心啊,可我们是老百姓,有能怎么样啊。说是安拆迁的先后分房子,谁知道那。请知道的帮忙出出主意啊,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