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最近不慎摔伤骨折,在随州中心医院住院共花费2万多元。随州市地方卫生局规定:新合作医疗对于摔伤这种情况,随州市曾都区不报销,广水市可以报销(广水市属于随州市)。按照国家规定,我的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报销?我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我是07年就已经入了新农村合作医疗的,08年4月我发生车祸后住进县医院,县医院条件不够立即转入了河北省三院,出院后,到县上报销,县里说我这种情况不给报,说是创伤不在医保范围
合作医疗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300元有关系吗?如果我在外地(牡丹江)分娩合作医疗给报销吗,比例是多少?
我是江苏盐城人,每年都交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但是今年我怀孕期间得了妊娠综合症在上海住院了,请问这个费用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