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民办初中上初三的侄儿因为多次顶撞老师,多次被老师送回家中,此次期末考试老师要求考前300名,否则开除,成绩出来了明显没达到,请问民办学校老师或学校有开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权利吗?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我们学校有个同学完全是抱着好玩的心态撕了一张人物肖像贴在黑板上方的墙上。被老师发现后主动承认了错误。老师却以是戏谑教育,玷污班级文化之由想要将其开除。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小事学校有权利开除学生吗(开除之后应用怎样的方式维权
因为妹妹和他的同学为了打扫卫生发生争执.打起来了 家长就去找来是和校长了 来是和校长说不要妹妹了.让妹妹转学.我姓知道学校没有调查.直接不要学生这样算是有理吗?可以这样做吗.作为家长有维护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