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理房产证的单位集资建房买卖如何规避风险,若后续办理房产证容易出现怎样的纠纷?若70年产权到期或遗产继承时容易出现什么纠纷?
1988年,安顺经济开发区政府在安顺市老大十字集资建了一栋职工宿舍。当时政府号召每个干部职工拿出1.5万元,政府补助3万元,共计4.5万元给开发商。开发商给集资者74平方米的宿舍一套。到如今,整栋宿舍32户人家都没有房产权。请问:这样的宿舍能买卖么?如果个人私下交易,该怎样寻求法律保护?
同样的房子以前都给职工办理了房产证,后来处领导和职工闹意见,就不给后来分房的所有职工房产证了,到现在以有6年了。怎么办?
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尚未拿到房产证,现离婚,如何处理房子和户口问题?
房子是婚后男方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购房合同是“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同也是男方一个人签字的,但是贷款合同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 现在想离婚: 1、如何处理房子问题?如果男方需要房产,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市场价还是北京市的指导价格来执行? 2、女方在北京无地可落户,且不想在北京买房了,
律师好:我以我父亲的名字在企业买了套集资房,企业破产父亲去世了,现在要办房产证,相关领导说继承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 否则就将房子交房管局。是这样吗?如果以我母亲的名字办房产证,需要缴税吗?谢谢律师为我指点。
我单位2002年开工建设的两面两栋集资房,个人占40%产权,单位占60%产权,2010年单位要明确产权,将房产证办理给个人,但相关单位都以该房屋属全额集资建房,国家有关部门如发改委等单位规定,如果是在2000年前峻工的还可以办,因此这种性质的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请问是这样的吗?
朋友有一套回迁安置房想出售给我,但因是房产证还未办下来,如果此时签订合同交易,约定房产证下来后马上办理过户,合同是否有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呢?
单位集资建房,后办理了总的房产证到单位名下,现将总房产证分户到个人,需缴纳哪些税费?法律依据有哪些?
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尚未拿到房产证,贷款尚未还清,现离婚,如何分割该房?
房子是婚后男方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贷款合同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现因感情破裂,想离婚: 1、房子如何分割? 2、如果男方要房子,需补偿女方多少? 3、债务如何分担?
房产证暂时下不来,想进行房屋发买卖,这期间的风险如何规避到最低?
您好,律师,想向您咨询,有一处房产,当时房主买的是期房。现在收房了想出手,转让给别人,那么房本2年以后才会下来,那么这期间存在很多风险,一房二卖,房产变成了遗产,等很多问题,如果这套房产想进行正常的买卖。除了双方共同信守合同内容,在法律上有什么途径能够约束买卖双方之间的风险呢?公正不能做,因为没有房
在一方单位集资建房中,夫妻双方一方不愿意出资,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1 夫妻双方20多年感情不和,现男方单位集资建房款均有男方出资,女方不愿出一分钱,房屋已交付集资方使用,目前闹离婚,目前建房具体房款尚未具体最后结算清楚,此种情况房产如何分割才算合理? 2 目前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可能还得两年时间。集资房款用去了我全部积蓄还在亲朋好友圈子借了债,如果房产平分的话债务由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