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1999年在法院判决离婚,小孩归我抚养,前夫每月给250元的抚养费给小孩,但是前夫只给了9个月的抚养费就不给了,现在小孩12岁,离婚时他才两岁。我在2004年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又给了9个月就不给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抚养费了。 请问我能否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可否每年或每隔两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尊敬的律 师先生,我与老公性格不合,打算离婚。情况如下: 1、我们婚前各人名下均拥有1套房产,每个月支出按揭2500*2; 2、我月收入8500,年终有双薪,他月收入7000,年终奖不定,多则5-6万,少则2-3万; 3、有1个小孩,1岁多,打算由我抚养; 4、我们在深圳,小孩每月费用伙食1000,教育费1000,医疗费我们双方各能报
有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女方想要小孩还想要男方给过多的抚养费!而男方也想要小孩可以不要女方一分钱,请问
一年前已经打过一次官司了,结果判不离!这期间男的和女的一直处于分居状态,结婚三年住在一起不到一个月!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感情,小孩现在差不多也快三岁了!一直以来他家是强行将小孩留在她娘家那边带!男方这边根本就见不到小孩!第一次官司之后女方还三番五次地带人去男方家闹事!男方家就一个快70岁的老爸和老妈在家。还
我们去年结婚,今年生了小孩,已经4个月了,从怀孕到现在我和小孩都在娘家,他只给过400元钱,我无业,小孩生病住院和牛奶等我娘家已花2万多了,我可以要他分担一半吗?据说夫妻没离婚,我一人抚养小孩算共同抚养,那我是不是必须尽早离婚才能说得清楚他没抚养小孩?婚姻关系存续是不是就无法说明他没尽赡养义务的事实?
因为是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协议中是这样写的:男方出抚养费1000元,学费全包.请问这样写有什么纰漏?男方月薪大概在5000左右,想咨询下怎样写比较合理.
我和我老婆是婚前生育,现在国家人口普查我们就准备给小孩上户口,需要居委会和计生办的领导签字盖章,但是计生办的人叫我们一定要缴纳10000元的罚款才给签字盖章,他们说是广东省规定的,不缴纳罚款否则就不给办理!请问是这样的吗? 我跟他们说我没那么多的钱,少交一点,他们不肯还打了好几次电话来叫我考虑,去找亲戚朋
我们是去年八月份离婚的,当时协议小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伍佰元生活费给小孩,去年的生活费都给了,今年开始男方一直没有支付,由于是外省婚姻,每月问男方要生活费不便,可以要男方一次性付清吗?
结婚5年,因老公有外遇等等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婚后买房都是公公出资,房产证有上有公公、婆婆和我们夫妻俩共4个人的名字,女方没有贡献,是否能分割到财产,儿子4岁,一般会判给哪一方? 而且他还有家庭暴力,只有一张保证书和一次被打后的病例作为证据,是否能要求什么补偿呢?谢谢
我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我小孩已经未满两岁,而我和我丈夫关系还不错。说开了就是我丈夫无法给予我生活上最基本的保障。现在小孩的一些用品都是我母亲这里提供。如果我提出离婚的话,小孩会判给谁的机率大呢?首先说下两家的家庭条件吧,他们家在深圳是租房子住,租的是一房一厅的,我家公今年50多还未退休也没有固定的职业